条款及细则

网上申请eye信用卡额外迎新礼品之条款及细则(「本计划」):

  1. 本计划 – 只适用于由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之成功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或「本行」)所发行之 eye 信用卡(「信用卡」)主卡的申请人(「信用卡会员」或 「阁下」)。
  2. 资格 – 信用卡会员于 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以阁下新发出之信用卡作任何交易(「合资格交易」)1次,可获HKD200现金回赠 (「现金回赠」)。于本计划下,每张信用卡只可获现金回赠1次。
  3. 合资格交易 – 只有于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已入账之交易方计算入内。为免生疑问,所有手续/行政费用、财务费用、逾期费用、冲正签账及以手机过数应用程式转账或付款之交易,或我们认为是不合资格的交易将不包括在内。
  4. 批核 – 阁下是否合资格获赠现金回赠将由我们(根据我们的酌情权)作出最终决 定,而我们没有责任提供任何原因。
  5. 现金回赠 –现金回赠将于2023年5月31日或之前自动转入信用卡会员之信用卡户口。现金回赠不可作现金透支提出,以上现金回赠亦不得转让。
  6. 限制 – 若阁下对本计划涉及任何欺诈及 / 或滥用或于信用卡发出后 12 个月内取消信 用卡,我们可从阁下的信用卡账户或在本行的户口中扣取与已发给阁下之现金回赠等值之行政费用而无须作事先通知。在本计划下,获赠现金回赠时,阁下之信用卡必须仍然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
  7. 我们的记录为准 – 在本计划下,我们就阁下所赚取之现金回赠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 阁下具约束力。本行保留权利要求阁下提交有关签账存根正本及/ 或其他文件及/ 或证 据以作核实。
  8. 最终决定权 – 我们可于任何时间及在不作出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或撤回本计划,及就所有因本计划引发的事宜及纷争作出最终决定,及可更改任何有关细节及本条款及细 则而无须作出通知。我们将不会负责或承担阁下或其他人士因参与本计划的任何申索 或责任。
  9. 英文版为准 –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之间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