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声明

  重要提示
  •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客户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
  • 证券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投资沪港通和深港通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并涉及额度用尽、交易日差异、前端监控对沽出的限制、合资格股票的调出及内地市场风险。
  • 部分基金及债券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及外汇挂钩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在投资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
  • 投资产品包括外汇挂钩存款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部分外汇挂钩存款并不保本,部分外汇挂钩存款具有受条件限制的保本性质。

风险披露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推广资料便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

证券买卖
买卖证券很可能会招致损失而不是一定获利。

证券孖展买卖
借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客户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其存放于本行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交易指 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客户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客户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 或利息,客户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其同意下被出售。此外,客户将要为其帐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客户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 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自己。

基金投资
基金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反映或保证其将来的表现。客户有可能损失部份或全部投资本金。本行或任何其附属机构并不承担或担保该投资所构成的任何责任。于适当范围内本行可从基金经理获取佣金/回扣。

债券买卖
买卖债券涉及流通及利率风险,未必百分百能够保证赚取利润,反而可能招致损失。如果债券发行机构出现信贷或失责事件,客户有该机构未能如期向客户缴付利息 或本金的风险。投资于新兴市场债券涉及特别考虑及较高风险,例如较大的价格波动、较不完善的监管及法律架构、经济、社会及政治的不稳定等。

投资于高收益债券还须承受较高的信贷风险,及受制于经济周期的转变。投资于高收益债券的基金,更须承受资本增长风险,股息分派及其他相关风险。假如基金所投资的高息债券当中有任何违责事件,又或利率转变,该基金的资产净值便有可能下跌或受到负面影响。

货币转存
货币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国际金融及经济条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正常市场力量会受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所干扰。有时汇率及有关的价目会骤升或骤跌。

人民币之货币风险
人民币现时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和限制 (可能随时受到非提前通知的变化) 。您应事先考虑并了解人民币资金流动性对您造成 的影响。如果您将人民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乃按照不同法规下运作, 在不同的独立市 场和流动资金池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它们的汇率变动可能会明显地不同。

利率风险
当利率上升时,与利率相连的投资项目(如债券)的价格会相应下跌。债券价格及孳息有相反的关系。当债券价格下跌时,债券孳息会上升(反之亦然)。债券价格带有利率风险是因为如果利率上升,已经发行了的债券的吸引力会降低。除非债券孳息及价格能相应调整去反映利率的升幅。

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
投资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通性风险,市况变化风险,交易对手的风险,以及发行商不能履行其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下义 务之风险。客户务必清楚明白其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于到期时可能全无价值。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最大的投资回报通常限于已决定的现金金额,假如基础股票价格移 动完全与客户的观点相反,客户面对的潜在损失可达全部投资金额。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属于非上市投资产品,需承担银行的信贷及无力偿债之风险。其回报限于应付的利息,而该利息将受挂钩汇率的变动影响。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 但不限于国际金融、经济、政治、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干扰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会骤升或骤跌。虽然回报可能比传统定期存款为高,但一般都承受较高风险。当 挂钩汇率的浮动与客户预期有所不同时,客户可能需承担损失。除部分类型具有受条件限制的保本性质,其他类型并不保本。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不等同投资于相关挂钩货币。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若银行同意客户于到期前提取,则可能需承担所涉及的费用,可能减低可取回的回报及本金。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没有二手市场且不附抵押品,银行亦有权提早终止。

网上投资买卖服务
由于无法预料的网络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本来并非可靠的通讯媒介,而且透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发生以下情 况:(i)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讯息的传送和接收可能出现故障或被延误,及(ii)指示可能没有被执行或被延误执行,或执行指示所依据的价 格与阁下发出指示时的价格不同。网上投资交易系统有其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体和/或软件故障,而且任何该等系统故障可能导致阁下的指令不能按照阁下指示被执 行或者完全不能被执行。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指示的传送有发生中断、失真、遗漏、停顿或被截取以及被误解或任何沟通失误的风险。

保险
客户在投保前,应先阅读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以了解保险计划的资料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 详尽条款、细则、保障范围、不保事项、收费及产品风险)及考虑该保险产品是否切合个人需要。保单持有人须承受相关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就人寿保险而言,保险计划有机会包含储蓄成分。部分保费将用作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客户并非完全满意保单,客户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的 相关保费及保费征费。为行使该权利,相关保险公司的香港总办事处须于冷静期内(即是将保单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或将《冷静期通知书》(说明保 单已经可以领取,及“冷静期”的届满日)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后,紧接起计的21 个历日内,以较先者为准) 收到由客户签署的取消保单通知书。冷静期结束后,若客户在保单期满前取消保单,其退保价值可能少于客户已付的保费总额。

报告 / 分析 / 数据 / 市场资讯
载于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内的资料乃取自相信为可靠的来源,惟其准确性及完整性并不获保证。本行概不就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内所载的资料 及意见是否公正、准确、完整或无误作出明确或隐含的声明或保证,且并无责任更新或更正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中的任何资料。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 场资讯所提供的意见及其他资料可予以更改,毋须另行通知。除另有指明外,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所载任何意见、预计或预测乃作者的意见、预计或预 测,并不代表发行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观点。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并不构成或载有投资意见。在刊发本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时,并无考虑个别收 件人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别需要。在任何情况下,本行不会就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所载的任何陈述、建议或意见而引至的任何损失或破坏承担任 何责任。

免责条款
本行并无获任何授权代表发行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本文件所载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分析、数据及市场资讯)仅供说明用途,并不构成要约或招揽购 买或出售任何金融工具。于任何发售中购买或认购证券或投资产品的任何决定必须纯粹基于就该发售而刊发的招股章程或其他发售文件的资料,而非基于本文件所载 的资料。本文件所载的资料无意提供任何专业意见,故不应依赖本文件作为专业意见之用。透过任何途径或以任何方式再次派发或改编本文件或其中任何部分,均在 严禁之列。本文件无意向派发本文件即触犯法例或规例的司法权区或国家的任何人士或实体派发,亦无意供该等人士或实体使用。本行可能持有文件所载的资料所述 证券或投资产品的仓盘或以其他方式于该等证券或投资产品中拥有权益。

本推广资料并不构成买卖任何投资或保险产品的建议或要约。任何对客户的要约,邀请或建议订立任何投资交易,也不构成任何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投资产品的 价格变动。本推广资料及上述外汇挂钩存款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规管之持牌银 行、《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下的认可保险代理,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机构(中央编号:AAC155),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受规管活动。本推广资料并未经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介人牌照号码:FA3132)(“本行”)为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富卫人寿”)、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昆士兰保险香港”)及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太平香港”)之委任 保险代理机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产品。相关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之产品,而非本行之产品。友邦或富卫人寿为上述人寿保 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友邦及富卫人寿已获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昆士兰保险香港或太平香港为上 述一般保险产品的发行及承保人。昆士兰保险香港及太平香港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有关人寿保险或一般保险产 品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不保事项、重要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相关保险公司缮发的销售文件,包 括产品小册子、保险利益说明(如适用)及保单文件及条款。友邦、富卫人寿、昆士兰保险香港及太平香港保留根据拟受保人(如适用)及客户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 料而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寿保险或一般保险产品申请的权利。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 (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人寿保险或一般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 何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此宣传品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刊发,内容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及境外购买任何保险产品的要约、 建议或招揽。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 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 (第41I章) 及保险业(征费)令 (第41J章) 订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单持有人须向保险业监管局缴交“保费征费”,详情可浏览保监局网页。有关保监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 。有关保险投诉局的最新资讯,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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