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建行(亞洲)信用卡冬日簽賬獎賞計劃(「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 – 由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並將分為3個階段進行:
    1. 第1階段由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 第2階段由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3. 第3階段由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 本計劃 –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們」)所發出的信用卡(商務卡除外)(「信用卡」),及收到本計劃之宣傳物品(包括短訊/電子郵件)(「宣傳物品」)的主卡信用卡會員(「特選客戶」,「閣下」)。特選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信用卡作合資格零售簽賬或進行任何現金透支(「合資格交易」)。
  3. 登記
    1. 閣下必須於下列登記時段內於網址登記。如閣下擁有多於一張信用卡,只需登記其中一張信用卡,其名下之其他信用卡即自動登記於本計劃內。合資格交易將以每個信用卡戶口計算。唯每階段最多只有一張信用卡可獲獎賞。同一特選客戶之多張信用卡戶口之簽賬於每個階段內不可合併計算。
    2. 成功登記之信用卡會員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登記時段如下:
      1. 第1階段:2023年11月1日上午10時至2023年11月30日晚上11時59分(閣下如於此階段進行登記,即代表閣下已成功登記第1、第2及第3階段之計劃);
      2. 第2階段:2023年12月1日凌晨12時至2023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閣下如於此階段進行登記,即代表閣下已成功登記第2及第3階段之計劃);
      3. 第2階段:2024年1月1日凌晨12時至2024年1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閣下如於此階段進行登記,即代表閣下已成功登記第3階段之計劃)。
    3. 閣下須為首3,500名於上述所列明的登記時段內成功登記,名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在登記時段以外所作的登記將不被接納。時間對於本計劃極之重要而有關時間必須為本行系統及紀錄中顯示的香港時間。
  4. 簽賬金額、獎賞 – 特選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同一信用卡於每階段作累積合資格交易簽賬達HKD5,000至HKD14,999,可獲HKD200現金回贈;累積合資格交易簽賬達HKD15,000或以上,可獲HKD800現金回贈。每位特選客戶於每階段最多可獲HKD800現金回贈。於整個推廣期之3個階段,每位特選客戶最多可獲合共HKD2,400現金回贈。合資格交易只計算單一金額達HKD400或以上之交易。
  5. 合資格零售簽賬 – 於本地作零售簽賬、網上簽賬及於海外進行並附有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的簽賬。
  6. 海外簽賬 – Visa或萬事達卡之海外交易,所有以非港幣計算的交易金額,均會根據Visa或Mastercard(如適用者)於折算當日採用的匯率,折算為港幣後,加上建行(亞洲)徵收如服務收費一覽表列明的外幣折算費(即Visa或 Mastercard向信用卡之簽發人收取的外幣折算費)及海外交易手續費,從信用卡賬戶中扣除。銀聯雙幣信用卡之海外交易,除以人民幣及於中國內地進行的交易外, 所有以非港幣計算的交易金額(包括以人民幣於中國內地以外之地區,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及澳門進行的交易),均會根據銀聯於折算當日採用的匯率,折算為港幣後,誌賬於信用卡會員的港幣卡賬戶中。就銀聯不時採用的折算匯率,閣下同意接受及不作爭議。
  7. 不合資格簽賬 – 以下交易將不會被計算作本計劃之合資格簽賬:於2023年12月8日(第1階段)、2024年1月8日(第2階段)及2024年2月8日(第3階段)或之前尚未誌賬之交易、轉賬、結餘轉戶、分期貸款、所有免息分期計劃、電子錢包增值或轉賬、保險公司之保險計劃的保費、自動轉賬、所有八達通自動增值(包括電子錢包之八達通增值)、購買禮品卡及/ 或充值儲值卡的交易、「免息智快轉賬」、RentSmart 租好啲之簽賬、免息現金計劃、繳費、電匯、賭博交易、循環付款、慈善機構捐款、電話/傳真/郵寄購物、繳交稅務款項及費用及收費(不論與信用卡賬戶有關與否)及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時決定的交易類別,或本行決定不符合之交易。
  8. 如閣下以建行(亞洲)京東信用卡參與本計劃:任何網上交易將不會被計算作本計劃之合資格交易。
  9. 如閣下以建行(亞洲)eye信用卡參與本計劃:若成功登記建行(亞洲)eye信用卡食肆及指定食物外送平台簽賬9%現金回贈計劃,閣下於建行(亞洲)eye信用卡食肆及指定食物外送平台簽賬9%現金回贈計劃所登記之階段內的所有食肆及指定食物外送平台交易將不會被計算作本計劃之合資格交易。
  10. 附屬卡 – 就本計劃而言,附屬卡會員在推廣期間內之信用卡簽賬或簽賬分期將當作主卡信用卡會員之簽賬以計算所獲之現金回贈。
  11. 獎賞通知 – 本計劃之現金回贈將於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自動存入於我們紀錄中累積合資格交易之簽賬淨額最高之信用卡賬戶。所有獲享之現金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有關信用卡賬戶之結欠金額,並不可兌換現金及 / 或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讓。
  12. 本行的紀錄為準 – 在本計劃下,我們就閣下所賺取之現金回贈及所有有關現金回贈之決定將為最終及對閣下具約束力。
  13. 參與資格 – 閣下參與本計劃之資格將受制於我們審查閣下信用卡賬戶的狀况及在推廣期間及獲享現金回贈時維持生效及狀况良好(根據我們酌情權決定)。如現金回贈已被存入信用卡賬戶而用作計算現金回贈的有關交易被取消,本行保留扣回已存入信用卡賬戶的現金回贈的權利。
  14. 保留簽賬存根 – 閣下須保留所有合資格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或會要求提供有關存根、交易紀錄及/或其他證據,以作核實並保存。
  15. 本行有權更改本計劃 – 我們保留可隨時更改及在我們的酌情權下更改本計劃及/ 或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計劃之權利。
  16. 最終決定權 –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計劃的分歧或糾紛的最終決定權,並將不會負責或承擔任何信用卡會員就參與本計劃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責任。
  17. 英文版為準 –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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