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富」
客户推荐计划
好友共荐 丰盛同享
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现有建行(亚洲)私人银行客户/ 个人银行客户/ 信用卡客户成功推荐合资格客户成为全新「私人财富」客户,每位可享HK$3,888奖赏! 立即推荐亲友体验建行(亚洲)「私人财富」的专业贴心服务!
客户推荐奖赏
每成功推荐一位以下合资格客户:
全新客户1成为「私人财富」客户及符合指定要求2,而该客户的资产管理总值达下列指定金额,推荐人可享现金奖赏:
资产管理总值 | 现金奖赏 |
HK$8,000,000 或以上等值 |
简易推荐手续
只须填妥推荐申请表并递交到建行(亚洲)私人财富中心作开户用途,我们将会有客户经理跟进有关事宜,手续简单轻松!
注:
以上现金奖赏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推广条款及细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 必须于成为本行「私人财富」客户及开立指定银行户口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户。
- 新客户必须成为本行「私人财富」客户(资产管理总值的最低款额为HK$8,000,000或等值)以及于成为「私人财富」客户当日开立港元储蓄/支票户口。
以上现金奖赏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推广条款及细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私人财富客户热线 : (852) 3918 6883
条款及细则
建行(亚洲)「私人财富」客户推荐计划(「本计划」)条款及细则
A. 一般条款及细则
B. 推荐奖赏
A. 一般条款及细则
- 本计划的推广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推荐人必须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私人银行现有客户/ 个人银行客户/ 信用卡客户(统称「推荐人」),并不能为本行职员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的职员。
- 被推荐客户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于成为本行「私人财富」客户及开立指定银行户口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户,及不能为本行职员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的职员。 - 推荐人获享下列B部分所列明之推荐奖赏的条件:
- 推荐人于推广期内成功推荐上述合资格客户(「被推荐客户」)成为建行(亚洲)之「私人财富」客户及于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开立本行之港元支票/ 储蓄户口(「指定银行户口」);及
- 推荐人/ 被推荐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成功填妥推荐申请表及递交到本行私人财富中心;及
- 被推荐客户须于推荐人获得推荐奖赏时仍然为本行有效「私人财富」客户(资产管理总值的最低款额为HK$8,000,000或等值)以及维持指定的银行户口。
- 资产管理总值(「资产管理总值」)之定义如下:
- 本行将参照下列各项计算客户的资产管理总值:
- 客户的存款结余;而该资产管理总值之计算乃参照客户在本行持有的所有个人存款户口的结余,和客户与其他人士在本行持有的联名存款户口的结余(不包括跨境理财通北向通之内地建行北向通「投资专户」户口结余);加上
- 客户的投资结余;而该投资结余之计算乃参照客户以其个人名义在本行开立之任何投资户口内的结余,和客户与任何其他人士于本行联名持有之该等户口的结余计算;加上
- 客户透过建行亚洲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计划之累积已缴保费或现金价值/保单价值,以较高者为准(上述保费或价值的数据由建行亚洲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定期提供予本行)(「保单结余」),而保单结余均以建行亚洲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记录为准,本行就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负责,亦不会因依赖保单结余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扣除
- 客户任何尚未清还的临时透支额。
- 为计算条款5(a)(iii)中所述之客户所购保险计划的累积已缴保费或现金价值/保单价值,客户仅此同意并授权本行向建行亚洲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索取相关数据 / 文件(如银行认为需要)而本行毋须就此事通知客户。
- 由于处理需时,某些投资交易结余及保单结余或许未能实时计算在资产管理总值之内,以致影响本行记录内的资产管理总值。于此情况下,有关之投资结余及保单结余将由本行全权酌情决定。
- 本行将参照下列各项计算客户的资产管理总值:
- 推荐人及被推荐客户必须于「建行(亚洲)「私人财富」客户推荐计划 - 推荐申请表」上提供正确姓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相同)及手提电话号码,方符合资格获享推荐奖赏。
- 推荐人与被推荐客户不可互相推荐。推荐人与被推荐客户不能为同一人。如被推荐客户以联名形式选用「私人财富」服务及开立指定银行户口,推荐人将只获享推荐奖赏一次。若推荐人为新联名指定银行户口及联名「私人财富」服务户口之其中一位户口持有人,推荐人将不可获取推荐奖赏。
- 本计划不可与其他推荐计划优惠一并使用,本行保留向客户只提供部分或全部优惠之权利。
- 本行保留权利联络推荐人以核实推荐人数据,有关数据仅会作确认奖赏获享资格之用。
- 客户须同时受本推广相关之银行产品及服务的有关条款及细则所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单张或浏览本行网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如本条款及细则的规定与银行产品及服务的有关条款和细则有任何抵触,则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 本行保留随时修订以上条款及细则及停止有关奖赏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 若此条款及细则的英文与中文版本不一致,则以英文版本为准。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持有最终决定权。
B. 推荐奖赏
- 受上述A部分的条文所规定的情况下,推荐人每成功推荐一位被推荐客户成为本行「私人财富」客户及开立指定银行户口,而该被推荐客户于成为本行「私人财富」客户当日和存入推荐奖赏(「现金奖赏」)时的资产管理总值达下表所列之指定金额,推荐人方可获以下现金奖赏:
资产管理总值 现金奖赏 HK$8,000,000 或以上等值 HK$3,888 - 以上现金奖赏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 每位被推荐客户只可被推荐一次。如出现多位推荐人同时推荐同一位被推荐客户,现金奖赏将依本行之记录赠予第一位成功提交推荐申请表之推荐人。
- 现金奖赏将根据以下时间表直接存入推荐人于本行最近开立及有效的港元储蓄户口/支票户口内,惟推荐人及被推荐客户于现金奖赏存入时必须仍然符合上述A部分所列明之条件。否则,有关现金奖赏将会被取消及不会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予合资格客户。
户口开立日 存入现金奖赏日期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