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客户
专属大抽奖

有机会赢取欧洲双人来回商务机票
或其他丰富奖品

由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推广期”)1,建行(亚洲)合资格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客户完成指定任务可参加专属大抽奖,有机会赢取欧洲双人来回商务机票(价值HK$138,000)或其他丰富奖品。完成任务次数越多,中奖机会越大,抽奖机会不设上限2奖品数量合共140份
大奖
欧洲双人来回商务机票 (价值HK$138,000)
- 共1名 -
要求:需累积十次或以上抽奖机会
 
奖品 名额 要求

二奖

一両999.9足金黄金金粒3
共1名
需累积十次或以上
抽奖机会

三奖

文华东方酒店礼券
(价值HK$5,000)
共3名

四奖

HK$1,500信用卡
免找数签账额
共10名
需累积五次或以上
抽奖机会

五奖

日圆20,000现金奖赏
共25名
澳元200现金奖赏
共25名
人民币1,000现金奖赏
共25名
英镑100现金奖赏
共25名
欧罗100现金奖赏 共25名
指定任务
指定任务
详情 抽奖机会

开立户口

晋身成为全新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客户4
1次

客户推荐

现有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客户每成功推荐一位客户成为全新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客户4,可获得抽奖机会。成功推荐越多,抽奖机会越多

按此获取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客户推荐表格

1次

企业微信

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5
1次

开立“网上银行”
及“手机银行”

成功开立“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6
1次

“转数快”登记及
设定预设收款银行

完成“转数快”登记及设定建行(亚洲)为预设收款银行7
1次

开立投资户口

成功开立以下所有投资户口8
  1. 证券买卖户口
  2. 基金投资户口
  3. 债券买卖户口
  4. 外汇挂钩存款户口
  5. 结构性投资产品户口
1次

成为“专业投资者”

成功登记成为“专业投资者”9
1次

有效投资资格

  • 持有有效的“W-8BEN 表格”纪录10
1次
  • 持有有效的“投资评估问卷”纪录10
1次

新资金定期存款

存入新资金(“合资格新资金结余”)11并成功开立3个月或以上定期存款,每HK$1,000,000(或等值)12
1次

股票挂钩
投资产品交易

认购合资格股票挂钩投资产品,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13
2次

非股票挂钩
投资产品交易

认购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14
1次

基金/债券交易

完成合资格基金/债券交易,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15
1次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
产品交易

完成合资格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产品交易,每HK$500,000(或等值)交易16
1次

外币兑换交易

成功经“ 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完成合资格外币兑换交易,每HK$5,000,000(或等值)交易17
1次

证券买卖交易

成功经本行任何渠道完成合资格证券买卖交易,每HK$5,000,000(或等值)交易18
1次

信用卡申请

每成功申请一张建行(亚洲)信用卡并于发卡后的一个月内确认信用卡19
1次
立即行动,把握专属大抽奖机会!
注:
  1. 推广期由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每位合资格客户的抽奖机会总数不设上限,而每位合资格客户最多可获奖品一份,名额为140名。客户必须累积十次或以上的抽奖机会,才可参与大奖、二奖及三奖的抽奖。客户必须累积五次或以上的抽奖机会,才可参与四奖至五奖的抽奖。
  3. 一両999.9足金黄金金粒的价值将因应发放奖赏时的黄金市场价值而定。
  4. 必须于成为本行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户。新客户必须成为本行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及开立港元储蓄/支票户口。
  5. 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未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之客户,而有关客户需完成以下条件:(a) 成功与私人银行及/或私人财富客户经理企业微信成为微信好友的客户,并收到线上私人银行及/或私人财富客户经理邀请并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及 (b) 持有有效中国建设银行(亚洲)个人储蓄户口,及 (c) 不为本行职员。
  6. 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在本行开立“ 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记录之客户。
  7. 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预设本行为“转数快”之收款银行记录;及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于“转数快设定”完成港元及/或人民币户口之“转数快”登记,并以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香港身份证号码不适用于此奖赏)预设本行为收款(港元及/或人民币户口)银行。
  8. 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所有投资户口(包括:证券买卖户口、基金投资户口、债券买卖户口、外汇挂钩存款户口及结构性投资产品户口),客户如欲开立相关投资户口请联络本行的私人银行/私人财富客户经理。
  9. 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释义于《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1部第1条和《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资产总额若达HK$8,000,000或同等市值(包括现金或现金等值存款、股票、债券、单位信托基金、股票挂钩投资及其他投资产品),可成为个人专业投资者。
  10. 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客户须于推广期内于本行持有有效的“投资评估问卷”及/或“W-8BEN表格”纪录,客户如欲完成相关问卷和表格,请联络本行的私人银行/私人财富客户经理。
  11. “合资格新资金结余”是指客户之最新存款总结余与7历日前(T-7日)之日终存款总结余对比所增加之金额,并扣减7历日内(包含今日:即T日至T-6日)已享用新资金优惠之定期存款本金总额(如适用),当中T日为今日;(a) 存款总结余指所有由客户持有的单名及/或联名户口为主账户的储蓄、支票户口及定期存款(包括港币及外币)之可用结余;(b) 最新存款总结余并非实时数据,数据更新频率为每30分钟一次;(c) 合资格新资金结余受个别因素影响,主要包括 1)支票于托收当日的截止托收时间及 2)公众假期、长周末及台风日。详情请参阅本行网页定期存款产品页详述及例子说明或向本行职员查询;(d) 如对新资金结余的定义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12. 合资格客户须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HK$1,000,000或以上(或等值)新资金开立3个月或以上定期存款。
  13. 合资格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投资金额2%或以上的股票挂钩投资产品认购交易。
  14. 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投资金额1%或以上的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包括货币挂钩产品、利率挂钩产品、商品挂钩产品、基金挂钩产品、债券挂钩产品、信贷挂钩产品、混合资产挂钩产品。
  15. 合资格基金及/或债券交易须于推广期内完成,并只包括以下交易: (a) 基金投资服务下的新认购或转换,而基金净收费为1.5%或以上;及/或 (b) 债券投资服务下的新认购(透过首次公开发售认购债券除外),并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投资金额1%或以上之新交易。
  16. 合资格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产品交易须于推广期内完成,并只包括: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服务下的新交易,而该交易的存款期为14个历日或以上(每个相关存款之存款本金将被视为交易金额)。
  17. 合资格外币兑换交易不包括港元与美元之间的兑换,以及汇款、基金认购/转换/赎回、缴费服务及经陆港通龙卡转账处理的货币兑换。
  18. 合资格证券买卖交易只适用成功买入或卖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及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证券之美元计价证券;惟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交易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19. 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信用卡(商务卡除外)。

以上服务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有关之条款及细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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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客户热线:(852) 3718 3779
私人财富客户热线:(852) 2903 8335 / 3918 6883

条款及细则
建行 (亚洲) 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客户抽奖活动(“本推广”)条款及细则
A.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6年9⽉21⽇⾄2026年12⽉31⽇(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不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及其关联公司之员工及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客⼾。
  3. 于本推广中,
    1. 合资格客户定义:
      1. 全新客户于成为本行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使用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户;及于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本行之储蓄 / 支票户口。
      2. 现有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客户。
  4. 如户口属联名户口,则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方合资格参加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抽奖活动(“抽奖”)
  5. 若客户同时符合获享本行其他推广优惠之资格,本行保留给予客户相关优惠的最终决定权。
  6. 若客户于获得相关优惠时或之前终止或取消与优惠要求相关的服务,或已不再属本行有效的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该客户将会被取消资格获享优惠。
  7. 若合资格客户于开户之首12个月内终止其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账户,客户须向本行缴付HK$2,500之终止服务手续费及由本行不时决定的费⽤,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
  8. 客户需要缴付其他证券买卖服务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证券之交易征费、交易费、印花税、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及股票存入费等(如适用)。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此外,第三方金融机构/银行可能会就客户的转出股票安排收取费用,有关收费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9. 本行投资服务受本行不时发出之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
  10. 本行保留随时暂停、修订或终止本推广及更改本推广条款及细则的权利。
  11. 客户须同时受相关之银行产品及服务的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单张、浏览本行网站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12. 本行保留最终和不可推翻之开户决定权。
  13. 若此条款及细则的英文与中文版本不一致,则以英文版本为准。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持有最终决定权。
B. 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抽奖活动
  1.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符合以下表列之要求,方可获相关抽奖机会。详情如下:
    1. 各项要求及相关抽奖机会次数详情:
      所需要求 可获抽奖机会次数
      成功成为全新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 1次
      现有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成功推荐合资格客户成为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 1次
      (每次成功推荐)
      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只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 1次
      成功开立“手机银行” “ 网上银行”只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 1次
      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于“转数快设定”完成港元及人民币户口之“转数快”登记,并以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香港身份证号码不适用于此奖赏)预设本行为收款(港元及人民币户口)银行只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 1次
      成功开立所有投资户口,包括:证券买卖户口、基金投资户口、债券买卖户口、外汇挂钩存款户口结构性投资产品户口 1次
      成功登记成为“专业投资者”只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 1次
      持有有效的“W-8BEN 表格”纪录只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 1次
      持有有效的“投资评估问卷”纪录只适用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相关记录之客户 1次
      每HK$1,000,000(或等值)新资金并开立3个月或以上的定期存款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 2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基金交易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债券交易 1次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产品交易 1次
      每HK$5,0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网上外币兑换交易 1次
      每HK$5,0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证券买卖交易 1次
      成功申请建行(亚洲)信用卡并于发卡后一个月内确认信用卡 1次
      (每次成功申请及启动信用卡)
    2. 每位合资格客户的抽奖机会总数不设上限,而每位合资格客户最多可获奖品一份,名额为140名(“得奖者”)。抽奖次数累积至十次或以上才能参与大奖、二奖及三奖的抽奖;抽奖次数累积至五次或以上才能参与四奖至五奖的抽奖。详情如下:
        奖品 得奖者名额
      大奖 欧洲双人来回商务机票(价值HK$138,000) 共1名
      二奖 一両999.9足金黄金金粒 共1名
      三奖 文华东方酒店礼券(价值HK$5,000) 共3名
      四奖 HK$1,500信用卡免找数签账额 (“信用卡奖赏”) 共10名
      五奖 日圆20,000现金奖赏(统称“外币现金奖赏”) 共25名
      澳元200现金奖赏(统称“外币现金奖赏”) 共25名
      人民币1,000现金奖赏(统称“外币现金奖赏”) 共25名
      英镑100现金奖赏(统称“外币现金奖赏”) 共25名
      欧罗100现金奖赏(统称“外币现金奖赏”) 共25名
    3. 奖品不可转让、退换或兑换现金及其他礼品。
    4. 得奖者将于2027年2月28日或之前以本行的电脑以随机方式抽出,并于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透过本行职员联络得奖者及将得奖结果于本行网页内公布,客户对是次活动的结果均不得异议。
    5. 于发放奖品时,得奖者必须仍然持有有效之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账户,否则,有关得奖资格将会被取消。
    6. “欧洲双人来回商务机票”及“文华东方酒店礼券”由供应商提供及受相关的条款及细则约束。得奖者须于条款及细则之有限期内使用相关奖品,逾期将不获补发。本行不会充当作为奖品供应商的代理人或其代表负上任何责任。任何有关奖品的申索、投诉或纠纷,应联络有关的供应商及与供应商直接解决,而不会解除客户对本行所承担的责任(如有)。
    7. 如得奖者获得信用卡奖赏,本行将于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将信用卡奖赏自动存入于本行纪录中合资格信用卡主卡账户;若得奖者持有多于一张建行 (亚洲) 信用卡主卡,信用卡奖赏将存入其中一张信用卡账户。得奖者需于信用卡奖赏存入时持有有效之建行 (亚洲) 信用卡主卡(商务卡除外),方可获取信用卡奖赏。信用卡奖赏只能用作扣减有关信用卡账户之结欠金额。信用卡奖赏不可兑换为现金及/或作现金提取,亦不得转让。
    8. 如得奖者获得外币现金奖赏,本行将于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将有关外币现金奖赏直接存入得奖者于本行的多币种储蓄户口。其户口须于获取外币现金奖赏时仍然有效,否则外币现金奖赏将会被取消。
    9. 本行有权以任何其他奖品替代而毋须另行通知。
    10. 如有任何有关本抽奖活动的争议,本行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并具约束力。
  2. 合资格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款15(a)至15(q),方可获相关抽奖机会。
    1. 全新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客户
      1.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开立本行之储蓄/支票⼾⼝,并成为本行全新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
    2. 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客户推荐
      1. 推荐人必须为本行之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现有客户(统称“推荐人”),并不能为本行职员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的职员
      2. 被推荐客户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 于成为本行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客户开立指定银行户口前过往12个月内未曾在本行以个人联名形式持有任何账户或任何银行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信用卡)之全新客户,及不能为本行职员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的职员。
        • 推荐人获得抽奖机会的要求
          • 推荐人于推广期内成功推荐上述合资格客户“被推荐客户”成为建行亚洲之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及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开立本行之港元支票/储蓄户口(“指定银行户口”);及
          • 被推荐人必须于推广期内成功填妥推荐申请表及递交本行私人银行 / 私人财富中心;及
          • 推荐人及被推荐客户必须于建行 (亚洲) 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客户推荐计划推荐申请表上提供正确姓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相同)及手提电话号码(须与本行记录相同),推荐人方符合资格获得抽奖机会。推荐人及被推荐客户提供有关资料予本行即代表已接受相关条款及细则。
          • 推荐人与被推荐客户不可互相推荐。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不能为同一人。如被推荐客户以联名形式选用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服务及开立指定银行户口,推荐人将只获得抽奖机会一次。若推荐人为新联名指定银行户口及联名私人银行或私人财富服务户口之其中一位户口持有人,推荐人将不可获得抽奖机会。
          • 本行保留权利联络推荐人以核实推荐人资料,有关资料仅会作确认抽奖机会之用。
    3. 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
      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记录之客户;及
      2. 于推广期内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并于进行抽奖时仍与推送身份关联连结的私人银行及/或私人财富客户经理为企业微信好友关系,同时完成以下条件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 成功与私人银行及/或私人财富客户经理企业微信成为微信好友的客户,并收到私人银行及/或私人财富客户经理邀请并成功在企业微信完成身份关联,
        • 持有有效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个人储蓄户口。
    4. 开立“手机银行”/ “ 网上银行”
      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手机银行”/ “ 网上银行”记录之客户;及
      2. 于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手机银行”/ “ 网上银行”并于进行抽奖时仍然维持有效,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5. “转数快”登记及设定预设收款银行
      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预设本行为“转数快”之收款银行记录;及
      2. 于推广期内成功透过本行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于“转数快设定”完成港元及/或人民币户口之“转数快”登记并于进行抽奖时仍然维持有效,同时以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香港身份证号码不适用于此奖赏)预设本行为收款(港元及/或人民币户口)银行。
    6. 成为“专业投资者”
      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专业投资者”记录之客户;及
      2. 于推广期内成功登记成为“专业投资者”并于进行抽奖时仍然维持有效,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7. 有效“W-8BEN 表格”纪录
      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W-8BEN 表格”记录之客户;及
      2. 于推广期内,成功持有有效“W-8BEN 表格”并于进行抽奖时仍然维持有效,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8. 有效“投资评估问卷”纪录
      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于2026年9月20日并没有“投资评估问卷”记录之客户;及
      2. 于推广期内,成功持有有效“投资评估问卷”纪录并于进行抽奖时仍然维持有效,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9. 开立投资户口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成功开立所有投资户口,包括证券买卖户口、基金投资户口、债券买卖户口、外汇挂钩存款户口及结构性投资产品户口,并于进行抽奖时仍然维持有效,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10. 新资金定期存款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每HK$1,000,000或以上(或等值)新资金并开立3个月或以上的定期存款,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2. “合资格新资金结余”是指客户之最新存款总结余与7历日前(T-7日)之日终存款总结余对比所增加之金额,并扣减7历日内(包含今日:即T日至T-6日)已享用新资金优惠之定期存款本金总额(如适用),当中T日为今日;
        • 存款总结余指所有由客户持有的单名及/或联名户口为主账户的储蓄、支票户口及定期存款(包括港币及外币)之可用结余;
        • 最新存款总结余并非实时数据,数据更新频率为每30分钟一次;
        • 合资格新资金结余受个别因素影响,主要包括 1)支票于托收当日的截止托收时间及 2)公众假期、长周末及台风日。详情请参阅本行网页定期存款产品页详述及例子说明或向本行职员查询;
        • 如对新资金结余的定义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11. 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2次抽奖机会:
      1. 成功认购合资格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投资金额2%或以上的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合资格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及
      2. 每HK$500,000 (或等值)的合资格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可获两次抽奖机会。
    12. 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包括货币挂钩产品、利率挂钩产品、商品挂钩产品、基金挂钩产品、债券挂钩产品、信贷挂钩产品、混合资产挂钩产品(“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
      2. 成功认购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只适用于银行金钱收益为投资金额1%或以上的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及
      3. 每HK$500,000 (或等值)的合资格非股票挂钩投资产品交易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13. 基金/债券交易
      1.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 成功完成合资格基金/债券交易(定义见第15(m)(ii) 项条款);及
        • 每HK$5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基金/债券交易,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2. “合资格基金 /债券交易”定义为 (i) 基金投资服务下的新认购或转换,而基金净收费为1.5%或以上;及/或 (ii) 债券投资服务下的新认购(透过首次公开发售认购债券除外),并只适用银行之金钱收益为投资金额1%或以上之新交易。
    14.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产品交易
      1.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 完成下列第15(n)(ii) 项条款所列出的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产品交易要求;及
        • 每HK$500,000(或等值)合资格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交易,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2.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服务下的新交易,而该交易的存款期为14个历日或以上(每个相关存款之存款本金将被视为交易金额)。
    15. 外币兑换交易
      1.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 经本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完成外币兑换交易;及
        • 每HK$5,0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外币兑换交易,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2. “合资格外币兑换交易”不包括港元与美元之间的兑换,以及汇款、基金认购/转换/赎回、缴费服务及经陆港通龙卡转账处理的货币兑换;若合资格外币兑换交易不涉及港元,将根据交易当日客户所买入的货币以本行所决定之汇率计算有关累积交易金额的港元等值。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有关交易金额计算方法的最终决定权。
    16. 证券买卖交易
      1.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 经本行任何渠道买入或卖出合资格证券交易(定义见第15(q)(ii) 项条款);及
        • 每HK$5,000,000(或等值)的合资格证券买卖交易,可获一次抽奖机会。
      2. “合资格证券买卖交易”定义为本行任何渠道成功买入或卖出于联交所上市之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证券,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元计价证券美国的证券;惟不包括认购新股、证券月供投资计划、于上交所上市之沪股通股票交易及深交所上市之深股通股票交易。
    17. 申请建行(亚洲)信用卡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完成下列要求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1. 每成功申请全新建行(亚洲)信用卡主卡(商务卡除外);及
      2. 于发卡后的一个月内成功确认该信用卡。
重要提示:
  •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
  • 部分基金及债券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及外汇挂钩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但阁下不应投资在投资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
  • 保险产品及投资产品包括外汇挂钩存款及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此产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部分外汇挂钩存款及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并不保本,部分外汇挂钩存款及结构性股票挂钩产品具有受条件限制的保本性质。
  • 在阁下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阁下的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
风险披露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推广资料便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

证券买卖
买卖证券很可能会招致损失而不是一定获利。

证券孖展买卖
倘若客户在本行保持一个孖展账户,透过存入抵押品融资作交易的损失风险是重大的。客户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客户存于本行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状况可能令客户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蚀”或“止限”指令。客户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须存入额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须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作出,客户的证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须客户同意。此外,客户对在客户账户中产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项及对客户账户收取的利息,仍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因此应慎重考虑因应客户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有关财务安排是否适合。

基金投资
基金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反映或保证其将来的表现。客户有可能损失部份或全部投资本金。本行或任何其附属机构并不承担或担保该投资所构成的任何责任。于适当范围内本行可从基金经理获取佣金或回扣。

债券买卖
买卖债券涉及流通及利率风险,未必百分百能够保证赚取利润,反而可能招致损失。如果债券发行机构出现信贷或失责事件,客户有该机构未能如期向客户缴付利息或本金的风险。投资于新兴市场债券涉及特别考虑及较高风险,例如较大的价格波动、较不完善的监管及法律架构、经济、社会及政治的不稳定等。

结构性投资产品
结构性投资产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通性风险,市况变化风险,交易对手的风险,以及发行商不能履行其结构性投资产品下义务之风险。客户务必清楚明白其结构性投资产品于到期时可能全无价值。结构性投资产品最大的投资回报通常限于已决定的现金金额,假如挂钩资产价格移动完全与客户的观点相反,客户面对的潜在损失可达全部投资金额。

外汇挂钩存款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
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此产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此产品属于非上市投资产品,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客户需承担银行的信贷及无力偿债之风险。投资于此产品有别于直接买入挂钩货币,其回报限于应付的利息,而该利息将受挂钩汇率的变动影响。虽然回报可能比传统定期存款为高,但一般都承受较高风险。当挂钩汇率的浮动与客户预期有所不同时,客户可能需承担损失。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乃为持有至到期而设,客户无权在到期前提早终止此产品。外汇挂钩存款 - 高息货币存款没有二手市场且不附抵押品,银行亦有权提早终止此产品。

外汇挂钩存款 - 本金保证存款
外汇挂钩存款 - 本金保证存款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但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此产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此产品属于非上市投资产品,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此产品具有受条件限制的保本性质,受制于银行的信贷风险。投资于外汇挂钩存款 - 本金保证存款有别于直接买入挂钩货币,其回报限于应付的利息,而该利息将受挂钩汇率的变动影响,本金金额及利息将会以存款货币支付。另外,不论阁下会否获得高利息,假如存款货币并非阁下的本土货币,阁下可能因存款货币之汇率波动蒙受因货币风险衍生之损失,并可能抵销甚至超过任何潜在回报。外汇挂钩存款 - 本金保证存款乃为持有至到期而设,客户无权在到期前提早终止此产品。外汇挂钩存款 - 本金保证存款没有二手市场且不附抵押品。阁下亦需要注意有关的市场风险及银行有权在若干事件发生时提早终止本产品之风险。

(只适用于掉期存款)倘若发生银行指定货币事件(即发生任何事件或存在任何情况,例如加设外汇管制或货币政策等,而引致存款货币与挂钩货币的可兑换性变成不可能、非法或不可实施),银行有权提早终止掉期存款,并只会于强制赎回日向客户支付为存款货币的强制赎回金额,以代替偿还金额。强制赎回金额可能会远低于本金金额,最差情况下将会等于零。

货币兑换
货币兑换涉及买卖价差。

外汇风险
货币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国家及国际金融及经济条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正常市场力量会受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所干扰。有时汇率及有关的价目会骤升或骤跌。将港币兑换为其他货币或将其他货币兑换成港币时,外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

人民币之货币风险
人民币现时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和限制(可能随时受到非提前通知的变化)。您应事先考虑并了解人民币资金流动性对您造成的影响。如果您将人民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乃按照不同法规下运作,在不同的独立市场和流动资金池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它们的汇率变动可能会明显地不同。

利率风险
当利率上升时,与利率相连的投资项目(如债券)的价格会相应下跌。债券价格及孳息有相反的关系。当债券价格下跌时,债券孳息会上升(反之亦然)。债券价格带有利率风险是因为如果利率上升,已经发行了的债券的吸引力会降低。除非债券孳息及价格能相应调整去反映利率的升幅。

网上投资买卖服务
由于无法预料的网络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本来并非可靠的通讯媒介,而且透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i)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讯息的传送和接收可能出现故障或被延误,及(ii)指示可能没有被执行或被延误执行,或执行指示所依据的价格与阁下发出指示时的价格不同。网上投资交易系统有其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体和/或软件故障,而且任何该等系统故障可能导致阁下的指令不能按照阁下指示被执行或者完全不能被执行。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指示的传送有发生中断、失真、遗漏、停顿或被截取以及被误解或任何沟通失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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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推广资料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发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投资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本推广资料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规管之持牌银行、《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下的持牌保险代理机构,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机构(中央编号:AAC155),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受规管活动。本推广资料并未经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