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信用卡电子月结单服务(「电子月结单」)条款及细则

本条款及细则(i)载明贵客户与本行就阁下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各自的权利及责任("条款及细则");及(ii)附加于并须与建行(亚洲)信用卡会员合约及其付带之服务收费一览表 (统称为 "信用卡会员合约")一并阅读;及(iii) 附加于并须与网上银行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一并阅读。

于使用电子月结单前,请仔细阅读及确保阁下完全明白本条款及细则。阁下一经使用电子月结单,即表示已接纳本条款及细则。

  1. 定义
    除特别注明外,本条款及细则的定义释义须与信用卡会员合约相同。
    「指定电邮地址」指阁下指明之电邮户口用以使用电子月结单或其他本行透过互联网服务提供之服务或本行透过银行手机应用程式提供的卡类服务。
    「银行流动应用程式」指银行不时指定的流动应用程式软件。
    「银行网站」 指 www.asia.ccb.com 或由银行不时主办之其他网站。
    「电子月结单」指就信用卡账户而发出的电子月结单或其他账单。
    「网上银行」指银行透过银行网站及/或银行流动应用程式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客户可使用进入网上银行服务所需之电脑设备、流动装置、其他设备或装置及所有连接或装载其内之硬件、软件、应用程式及数据装置向银行取得资料或数据及/或发出指示,包括但不限于透过银行进行交易。网上银行为本行透过银行网站及/或银行手机应用程式提供的新增并成为一体的服务。
  2. 电子月结单之使用
    2.1 本行获得已登记收取电子月结单之信用卡会员的授权和指示,透过网上银行,将本行不时发出及提供有关阁下在本行信用卡户口的账单以电子月结单方式提供予阁下取览或使用。
    2.2 若要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阁下必须(i)是信用卡户口的持有人;及(ii)以本行不时规定或接受的方式,在本行登记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及采取本行通知阁下的一切必要的步骤以完成登记手续。
    2.3 当阁下已成功登记并已经本行确认及接受电子账单服务 (i) 电子月结单可于网上银行供阁下阅览、打印及下载; (ii) 当电子月结单可于网上银行阅览、打印及下载时,本行将发送电邮通知至指定电邮地址;及(iii) 本行将停止向阁下发送任何列印本形式的户口账单。为免生疑问,本行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有绝对酌情权决定会否发出月结单。
    2.4 阁下承认及同意 (i)本行将按本行不时认为适当的时期,将电子月结单保留于网上银行以供阁下阅览或使用;(ii) 阁下须立即审核电子月结单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把电子月结单的本 / 副本列印作保留,本行并无需就电子月结单的遗失或阁下之无法取览电子月结单所引致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 (iii) 本行不会就任何电邮通知通知的延迟或不通知,或阁下未能接收该通知(不论是否由于阁下未能提供指定的电邮地址)负上任何责任;(iv) 纵使信用卡会员合约有其他的条文,若信用卡户口被取消或终止,本行不会发出任何形式的月结单;(v) 如阁下未能或延迟收到本行发出的通知,或接收通知或电子账单时出现其他不寻常情况或问题,必须立即透过本行可接受的办法及形式通知本行;(vi) 本行保留随时修订月结单(包括但不限于页背) 的权力而恕不另行通知。
    2.5 本行将就阁下将来在本行开设的其他合资格信用卡户口,向阁下提供电子月结单服务。如阁下拥有多於一张Visa/万事达/银联双币信用卡,当其中一张登记收取电子月结单,阁下名下所有之信用卡将会登记为收取电子月结单 (商务卡除外)。
  3. 客户的保安责任
    3.1 阁下承认知悉本行发给的电邮通知不会加密,本行不能保证透过电邮通知及/或互联网使用及传送资料的安全性,而且所传送的资料可能出现错误、病毒、延误,或被未经授权人士截取、修改或窜改。因此阁下同意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阁下我的系统或流动装置作业系统具有充分的保安功能,并且采用和维持本行就阁下使用、接入及/或运作电子月结单服务不时规定保安程序。
    3.2 阁下不得允许任何人代阁下使用、接入及/或运作电子月结单服务。
    3.3 阁下如连线至电子月结单服务或接入电子月结单服务,不得擅自离开我的系统或流动装置作业系统使之无人看管。
    3.4 阁下切勿透过在屏幕上显示电子通讯所载的网站超连结提供阁下的户口或个人资料。本行授权的所有网站超连结只供参考,并不会要求阁下输入户口或个人资料。阁下同意并承诺就阁下使用本服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对阁下的资料、软件、电脑、电讯设备或其他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阁下不会要求本行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此等损失、损害或开支乃完全并直接由本行的疏忽或蓄意违责所造成。
    3.5 阁下须尽快通知本行指定电邮账户的任何更改。
    3.6 建议阁下保存本行网上理财为阁下提供的任何电子月结单或打印以供将来参考。
    3.7 阁下同意承担电讯公司 (不论是否由本行指定)就提供或服务电子账单服务予阁下的有关电讯设备而收取的任何费用、收费或开支。 阁下确认阁下已经评估及分析及了解、承认并接受使用电子账单服务可能涉及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账单被拦截、监视、修改、窜改或未经阁下授权而被发送或披露。阁下同意本行不需就本行未能遵守本条款及细则下并未授权的保密资料及本行不时发出的其他保安指引或建议而负上任何责任。
  4. 本条款及细则项下的责任
    4.1 在任何情况下阁下因提供电子月结单及/或网上银行及/或互联网服务服务及/或本行透过银行手机应用程式提供的卡类服务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间接的、后果性的或特别的损失或损害),本行无须承担责任。
    4.2 阁下须赔偿及弥偿本行因阁下违反本条款及细则及/或本行对阁下执行本条款及细则而招致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费用或支出(包括法律及其他专业顾问费用)。
    4.3 阁下将弥偿本行并使本行获得弥偿对于本行在向阁下提供电子月结单服务时无论如何招致的任何后果、申索、法律程序、损失、损害赔偿或支出(包括所有按弥偿基准计算的法律费用)(但因本行疏忽或不当行为引起的直接损失或损害赔偿除外),不论是否由于下列各项引起或与之有关(包括但不限于):(i)阁下不当地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及(ii)由于接入及/或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对本行之我的系统或流动装置作业系统(或其他电脑硬件、装置、设施或软件)造成损害)。
  5. 电子月结单服务的终止
    5.1 阁下可以本行不时接受或规定的方式随时终止电子月结单服务。
    5.2 电子月结单服务的终止不会损害或影响阁下与本行于服务终止日之前已有的责任及权利。
    5.3 本条款及细则所载的阁下所有弥偿保证、限制及责任,在电子月结单服务终止后继续有效。
  6. 杂项条文
    6.1 虽然本行会尽力为阁下提供适时的电子月结单服务,但阁下明白及接受电子月结单传送或有延误。阁下明白及接受电子月结单会受限于互联网的公共本质,市场的流量及波动性,系统的故障或升级或维修而引致干扰,硬件或软件的失效,错误,传输中断、延误(可能因此而未能或延迟处理及/或传输指令,信息或资料)。故此,电子月结单的发出日期可能会与其在网上银行可取得的日期有异。
    6.2 本行并未作出与下列各项有关的隐含声明或保证:(i)电子月结单服务的所有权、适合作某特定用途、适销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质量标准;及(ii)电子月结单服务或阁下对电子月结单服务的使用将不间断、没有错误、没有病毒或可靠。阁下须承担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的风险。
    6.3 除特别注明外,如本条款及细则与信用卡会员合约有任何歧异,则以信用卡会员合约为准。如本条款及细则之中文及英文文义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7. 修订
    本行可于任何时间及不时修订本条款及条件及/或加入附加条款及条件。本行给予阁下合理通知后,本条款及条件的任何修改及增补随即生效,该等通知可在银行网站上张贴或以本行认为适当的该等其他实物或电子方式发出,若阁下在修订或增补条款及条件生效日或之后继续持有或使用电子月结单服务,该通知即对阁下构成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