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八达通车生活银联钻石信用卡「易通行」现金回赠计划(本「计划」)条款及细则:

  1. 本计划 – 本计划只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出的八达通车生活银联钻石信用卡(「合资格信用卡」)的信用卡会员(「信用卡会员」,「阁下」,「主卡会员」)。本计划之推广期由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并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阶段 1 2024年1月2日 至 2024年1月31日
    阶段 2 2024年2月1日 至 2024年2月29日
    阶段 3 2024年3月1日 至 2024年3月31日
    阶段 4 2024年4月1日 至 2024年4月30日
    阶段 5 2024年5月1日 至 2024年5月30日
    阶段 6 2024年6月1日 至 2024年6月30日
  2. 计划要求 - 阁下须为首100名于下列第3点指出的每段登记期内成功登记的信用卡会员方有资格参与本计划。推广期内,每位信用卡会员可参与计划六次,每阶段每位信用卡会员可登记计划一次。信用卡会员须完成以下第4点的要求方合资格获取现金回赠(「奖赏」)。
  3. 登记 – 阁下须于登记期内于网址www.asia.ccb.com/hk/auto/reg/hketoll/sc登记。成功登记之信用卡会员于完成登记时将获发一个参考编号。登记须于推广期内每阶段的首日上午10时至尾日晚上11时59分内完成,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此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时间对于本计划极之重要而有关时间必须为本行系统及纪录中显示的香港时间。
  4. 奖赏 – 合资格信用卡会员于推广期内:
    1. 满足以下条件可于每阶段(以每阶段首日至最后一日计算)享高达HKD30现金回赠:
      1. 于「易通行」流动应用程式或「易通行」网站先注册户口(只适用于首次户口注册);
      2. 于付款管理页使用合资格信用卡建立指定储值户口(只适用于首次指定储值户口建立); 并
      3. 以已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首次增值满HKD300或以上。
    2. 信用卡会员随后于同阶段以已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每次增值满HKD300或以上可再享高达HKD10现金回赠。
  5. 合资格交易 – 于推广期内(以交易日为准)以合资格信用卡增值「易通行」应用程式内指定储值户口之交易。合资格交易之完成时间及交易金额,对于本计划之用途而言,以本行收到的交易纪录为准及为最终决定。
  6. 奖赏之安排 – 信用卡会员可同时参与本计划及八达通车生活银联钻石信用卡泊车现金回赠计划(「泊车回赠计划」)。泊车回赠计划之奖赏将与本计划一并处理及计算。若信用卡会员同时参与本计划及泊车回赠计划,每信用卡会员最多可于每阶段(以每阶段首日至最后一日计算)获得合共HKD100的现金回赠。我们会先计算泊车回赠计划的回赠金额,再计算本计划的现金回赠。回赠金额之交易资料只供本行用作安排现金回赠之用,而不作其他用途。
  7. 附属卡 – 就本计划而言,附属卡会员于推广期内所作的合资格交易将计算作主卡交易,而如果该合资格签账可以获得本计划之现金回赠,现金回赠将存入该主卡账户内。
  8. 参与资格 – 合资格信用卡会员参与本计划之资格将受制于本行审查其信用卡账户的状况,其信用卡账户的状况须在推广期间内及获享现金回赠时维持生效及状况良好(根据本行酌情权而定)。
  9. 奖赏通知 – 本计划之现金回赠将于交易后6个月内存入信用卡账户内及显示在月结单上。所有获享之现金回赠只能用作扣减有关信用卡账户之结欠金额,并不可兑换现金及/或作现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转让。如现金回赠已被存入信用卡账户而用作计算奖赏的有关交易被取消,本行保留扣回已存入信用卡账户的奖赏的权利而不另行通知。
  10. 本行的记录为准 – 在本计划下,我们就阁下所赚取之奖赏中之现金回赠及所有有关现金回赠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阁下具约束力。
  11. 本行有权更改本计划 – 我们保留可随时更改及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计划之权利。
  12. 最终决定权 –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计划的分歧或纠纷的最终决定权,并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信用卡会员就参与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13. 英文版为准 – 本条款及细则中英文版本之间如有任何差异,即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