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Store 签账优惠

果迷抢先选购,享高达11%现金回赠

建行(亚洲)信用卡
心动产品登场,立即升级您的Apple配备!
优惠1
推广期内,凭建行(亚洲)信用卡于 Apple Store 累积合资格签账1满HK$5,000,可享 4%现金回赠2,最高可享 HK$300现金回赠!
推广期:2026年10月5日至2026年10月31日
登记时段3:2026年10月5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优惠2
以全新建行(亚洲) eye+ 信用卡于Apple Store网上商店或Apple Store App签账,更可享高达5%回赠4;于Apple Store实体店以拍卡支付,都有高达3%回赠4!
优惠3
客户经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首次成功申请「Chill 分期」签账分期计划满HK$5,000可享高达2%利息回赠5!
注:
  1. 合资格签账包括于Apple Store实体店、Apple Store网上商店或Apple Store App并附有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的港币零售签账。
  2. 若信用卡会员已登记「电子产品消费赏」及/或「网购狂赏」,将不可享优惠1的现金回赠。
  3. 阁下须为首4,000名于登记时段内成功登记,登记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所有记录以本行系统为准。
  4. 请参阅建行(亚洲)eye+信用卡额外积分及现金回赠奖赏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5. 每位信用卡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获每项利息回赠优惠各乙次。利息回赠优惠适用于12个月或以上之分期及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未曾经手机/网上申请签账分期之客户。详情请参阅相关条款及细则。

优惠1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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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建行(亚洲)信用卡Apple Store签账优惠(「计划」)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6年10月5日至2026年10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计划只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出的信用卡(商务卡除外)(「合资格信用卡」)的主卡信用卡会员(「信用卡会员」,「阁下」)。
  3. 阁下必须于下列第4条条款及细则之登记时段内于建行(港澳)手机应用程式(登入建行(亚洲)手机银行 > 页面底部的选单按「信用卡/贷款」> 向下滑动信用卡页面至「精选优惠」并点选「登记奖赏」图示,然后点选本计划登记)成功登记。如阁下拥有多于一张信用卡,只需登记其中一张信用卡,其名下之其他信用卡即自动登记于本计划内。如阁下以不同合资格信用卡户口签账,合资格签账(定义见第8及第9条之条款及细则)可累积及一并计算。
  4. 登记时段由香港时间2026年10月5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登记时段」)。
  5. 若阁下已登记「电子产品消费赏」及/或「网购狂赏」,将不可享本计划活动的现金回赠。
  6. 阁下须为首4,000名于登记时段内成功登记,登记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所有记录以本行系统为准。成功登记之信用卡会员于完成登记时将获发一个参考编号。
  7. 于推广期内,信用卡会员凭合资格信用卡于Apple Store 实体店、Apple Store 网上商店(www.apple.com/hk/store)及Apple Store App(「指定商户」)累积合资格签账(定义见第8条之条款及细则)满HK$5,000可享4%现金回赠。每位信用卡会员于整个推广期最多可获HK$300现金回赠。
  8. 合资格签账包括于指定商户之港币零售签账,并附有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
  9. 以下交易将不会被计算作本计划之合资格签账,于推广期内所作但于2026年11月15日或之前尚未志账之交易、非港币签账交易、购买商户现金券、转账、结余转户、所有免息分期贷款、保险公司之保险计划的保费、电子钱包(包括但不限于 AlipayHK、支付宝、WeChat Pay HK、微信支付、PayMe)所作的交易/增值/转账、自动转账、所有八达通自动增值(包括电子钱包之八达通增值)、RentSmart 租好啲之签账、免息现金计划、缴费、电汇、赌博交易、循环付款、慈善机构捐款、电话/传真/邮寄购物、缴交税务款项及费用及收费(不论与信用卡账户有关与否)及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时决定的交易类别,或本行决定不符合之交易。
  10. 就本计划而言,附属卡会员在推广期间内之合资格信用卡签账将当作主卡信用卡会员之签账。
  11. 推广计划之现金回赠会于2027年1月31日或之前自动存入于本行纪录中累积合资格签账之签账净额最高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现金回赠只能用作扣减有关信用卡账户之结欠金额。回赠金额不可兑换为现金及/或作现金提取,亦不得转让。
  12. 若指定合资格信用卡取消时账户结余包含本计划授予的现金回赠金额,该款项将视为自动放弃且不予退还。
  13. 在本计划下,我们就阁下所赚取之现金回赠及所有有关现金回赠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阁下具约束力。 
  14. 阁下参与本计划之资格将受制于我们审查阁下信用卡账户的状况及在推广期间及获享现金回赠时维持生效及状况良好(根据我们酌情权决定)。如现金回赠已被存入信用卡账户而用作计算现金回赠的有关交易被取消,本行保留扣回已存入信用卡账户的现金回赠的权利。
  15. 阁下须保留所有合资格签账的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或会要求提供有关存根、交易纪录及/或其他证据,以作核实并保存。
  16. 我们保留可随时更改及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计划之权利,并将不作另行通知。
  17.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计划的分歧或纠纷的最终决定权,并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信用卡会员就参与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18.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