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新品触目登场

高达HK$800现金回赠

建行(亚洲)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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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内,凭建行(亚洲)信用卡每阶段于本地电器及电子产品或电讯公司商户实体店累积合资格签账1满HK$6,000,可享HK$300现金回赠;若以建行(亚洲) Visa信用卡签账并符合上述指定要求,更可享额外HK$100现金回赠 (合共赚取高达HK$400现金回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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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
信用卡
每个阶段
累积合资格
签账1
每个阶段
可获
现金回赠
每个阶段
可获额外
现金回赠
整个推广期
最高可获
现金回赠4
建行(亚洲)
信用卡
HK$6,000
HK$300
不适用
HK$600
建行(亚洲)
Visa卡
HK$100
hk800
hk800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推广期>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阶段1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阶段2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登记时段>2026年9月1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
注:
  1. 合资格签账包括于本地电器及电子产品或电讯公司商户之实体店零售签账并附有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的港币签账,但并不包括于百货公司内之商户或专柜、网上商店及其他签账类别的商户。本行参考VISA国际组织、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或银联国际的商户编号而厘定电器及电子产品及电讯公司商户。
  2. 阁下须为首2,400名于登记时段内成功登记,登记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所有记录以本行系统为准。
  3. 每位信用卡会员须以建行(亚洲) Visa卡于每个阶段累积合资格签账满HK$6,000,方可于整个推广期合共最多获享HK$800现金回赠。
  4. 每位信用卡会员可于每个阶段享HK$300现金回赠及额外HK$100现金回赠各1次,最多可获HK$400现金回赠,而整个推广期则合共最多可获HK$800现金回赠。
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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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
建行(亚洲)手机银行

>
信用卡

于页面底部的选单按
信用卡/贷款

>
登记奖赏

于信用卡页面向下滑动至
精选优惠」并点选「登记奖赏
图示,然后再按「电子产品消费赏」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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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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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建行(亚洲)信用卡电子产品消费赏(「计划」)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由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并分为2个阶段:
    • 第1阶段由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第2阶段由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 本计划只适用于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出的信用卡(商务卡除外)(「合资格信用卡」)的主卡信用卡会员(「信用卡会员」,「阁下」)。
  3. 阁下必须于下列第4条条款及细则之登记时段内于建行(港澳)手机应用程式(登入建行(亚洲)手机银行 > 页面底部的选单按「信用卡/贷款」> 向下滑动信用卡页面至「精选优惠」并点选「登记奖赏」图示,然后点选本计划登记)成功登记。如阁下拥有多于一张信用卡,只需登记其中一张信用卡,其名下之其他信用卡即自动登记于本计划内。如阁下以不同合资格信用卡户口签账,合资格签账(定义见第7及第8条之条款及细则)可累积及一并计算。唯如欲获享额外HK$100现金回赠,则必须以其名下建行(亚洲)Visa卡累积合资格签账要求(定义见第6条之条款及细则)。
  4. 登记时段由香港时间2026年9月1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登记时段」)。
  5. 阁下须为首2,400名于登记时段内成功登记,登记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所有记录以本行系统为准。成功登记之信用卡会员于完成登记时将获发一个参考编号。
  6. 于推广期内,信用卡会员凭合资格信用卡于每个阶段累积合资格签账(定义见第7条之条款及细则)满HK$6,000可享HK$300现金回赠;若以建行(亚洲)Visa卡累积合资格签账满HK$6,000更可享额外HK$100现金回赠,即合共HK$400现金回赠。每位信用卡会员可于每个阶段享HK$300现金回赠及额外HK$100现金回赠各1次,最多可获HK$400现金回赠,而整个推广期则合共最多可获HK$800现金回赠。
  7. 合资格签账包括于本地电器及电子产品或电讯公司商户之实体店零售签账并附有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的港币签账,但并不包括于百货公司内之商户或专柜、网上商店及其他类别商户的签账。本行参考VISA国际组织、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或银联国际的商户编号而厘定电器及电子产品及电讯公司商户。
  8. 以下交易将不会被计算作本计划之合资格签账,于推广期内所作但于2026年11月15日或之前尚未志账之交易、网上交易、非港币签账交易、购买商户现金券、转账、结余转户、所有免息分期贷款、保险公司之保险计划的保费、电子钱包(包括但不限于 AlipayHK、 支付宝、 WeChat Pay HK、微信支付、 PayMe)所作的交易/增值/转账、自动转账、所有八达通自动增值(包括电子钱包之八达通增值)、RentSmart 租好啲之签账、免息现金计划、缴费、电汇、赌博交易、循环付款、慈善机构捐款、电话/传真/邮寄购物、缴交税务款项及费用及收费(不论与信用卡账户有关与否)及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以及本行不时决定的交易类别,或本行决定不符合之交易。
  9. 就本计划而言,附属卡会员在推广期间内之合资格信用卡签账将当作主卡信用卡会员之签账。
  10. 推广计划之现金回赠会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自动存入于本行纪录中累积合资格签账之签账净额最高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现金回赠只能用作扣减有关信用卡账户之结欠金额。回赠金额不可兑换为现金及/或作现金提取,亦不得转让。
  11. 若指定合资格信用卡取消时账户结余包含本计划授予的现金回赠金额,该款项将视为自动放弃且不予退还。
  12. 在本计划下,我们就阁下所赚取之现金回赠及所有有关现金回赠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阁下具约束力。 
  13. 阁下参与本计划之资格将受制于我们审查阁下信用卡账户的状况及在推广期间及获享现金回赠时维持生效及状况良好(根据我们酌情权决定)。如现金回赠已被存入信用卡账户而用作计算现金回赠的有关交易被取消,本行保留扣回已存入信用卡账户的现金回赠的权利。
  14. 阁下须保留所有合资格签账的签账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纪录。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或会要求提供有关存根、交易纪录及/或其他证据,以作核实并保存。
  15. 我们保留可随时更改及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计划之权利,并将不作另行通知。
  16.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计划的分歧或纠纷的最终决定权,并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信用卡会员就参与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17.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