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亚洲)Visa 信用卡网上交税计划(「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 本计划只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们」)所发出的Visa信用卡(商务卡除外)(「信用卡」)的主卡信用卡会员(「阁下」)(「客户」)。
- 推广期由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阁下必须于下列登记时段内于建行(港澳)手机应用程式登记 (登入建行(亚洲)手机银行>页面底部的选单按「信用卡/贷款 」>向下滑动信用卡页面至「精选优惠」然后点选本计划登记)。如阁下拥有多于一张信用卡,只需登记其中一张信用卡,其名下之其他信用卡即自动登记于本计划内。
- 客户成功登记后将获发一个参考编号。登记及缴款时段由2026年11月2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2月31日中午12时(「登记时段」,「缴款时段」)。
- 阁下须为首1,800名于上述所列明的登记时段内成功登记的客户,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在登记时段以外所作的登记将不被接纳。请注意有关时间必须为本行系统及纪录中显示的香港时间。
- 本行将依照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显示之截数时间缴交税款。
- 阁下之信用卡户口须于使用网上缴费服务时备有足够可用信用额及信用状况良好。
- 阁下须于网上缴费服务提供所有所需之资料及缴付税款之细节,尤其是(a)缴税账户编号;(b)税款金额;及(c)将被扣除税款金额之信用卡户口。本行会视有关的资料为准确无误亦毋须就有关缴付税款之资料向任何一方再加以核对。当于网上缴费服务确认付款后,本行将根据阁下之指示缴付税款。
- 阁下可享以下优惠之现金回赠(「现金回赠」): 于推广期内透过本计划于网上缴费服务成功累积缴付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之税款(「税款」)达HK$200,000或以上,方可获以下优惠之现金回赠(「现金回赠」)。阁下以不同建行(亚洲)Visa信用卡缴付多张税单之税款总额将累积计算。
累积交税金额 (HK$) 现金回赠 (HK$) $200,000 - $299,999 $450 $300,000 - $399,999 $850 $400,000 - $499,999 $1,250 $500,000或以上 $1,850 - 整个推广期内,每位客户可获之现金回赠上为HK$1,850 。
- 交易日期及时间以本行记录为准。
- 就本计划而言,附属卡会员在推广期间内之信用卡缴付税款将当作主卡信用卡会员之缴付税款以计算所获之现金回赠。
- 透过网上缴费服务交税,该项交易将于信用卡月结单中列出。对缴税是否已办妥及税款是否已缴付是阁下之责任,并须承担其根据本计划发出缴税付款指示的全部风险。
- 本计划之现金回赠将于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自动存入于本行纪录中累积缴付税款最高的信用卡账户。所有获享之现金回赠只能用作扣减有关信用卡账户之结欠金额,并不可兑换现金及/ 或作现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转让。
- 所有透过网上缴费服务以信用卡户口缴付之税款不可享有建行(亚洲)信用卡《积分优惠奖赏计划》下之积分奖赏。
- 在本计划下,我们就阁下所赚取之现金回赠及所有有关现金回赠之决定将为最终及对阁下具约束力。
- 阁下参与本计划之资格将受制于我们审查阁下信用卡账户的状况及在推广期间及获享现金回赠时维持生效及状况良好(根据我们酌情权决定)。如现金回赠已被存入信用卡账户而用作计算现金回赠的有关交易被取消,本行保留扣回已存入信用卡账户的现金回赠的权利。
- 我们保留可随时更改及在我们的酌情权下更改本计划及/ 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计划之权利。
- 当阁下使用网上缴费服务缴款,阁下将被视为已授权本行可随时向税务局及任何其他人士提供及获取此计划所需之资料及保留阁下连同申请所递交之税单资料以作参考及核对。
- 所有网上银行服务合约及建行(亚洲)信用卡会员合约内的条款及细则以及建行(亚洲)信用卡服务收费一览表(「服务收费一览表」)均适用于本计划。如它们与本条款及细则有任何冲突或差异,即以前者为准。
- 本行毋须为阁下因本计划而蒙受、遭受或承受之任何诉讼、索偿、损失、讼费、费用或开支(尤其是税务局因税款缴付延误或无效而征取的附加费或罚款)而承担责任或负上法律责任。
-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计划的分歧或纠纷的最终决定权,并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信用卡会员就参与本计划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责任。
-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