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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推广期内,建行(亚洲)证券客户成功透过本行自动化交易渠道认购新股,可享$0手续费*!
自动化交易渠道认购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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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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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握投资新股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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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关费用是指在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中所列之认购新股申请费(不适用于国际私人配售)。
以上优惠及服务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下列推广条款及细则或向本⾏职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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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认购新股$0手续费优惠(「推广」)条款及细则
- 推广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本推广只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个人银行之个人客户、本行及其关联公司之员工 (「合资格客户」);而不适用于本行的公司客户及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客户。若为联名证券户口,则只有主要户口持有人符合资格享有优惠。本行保留决定客户是否符合资格的决定权。
-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成功透过本行任何自动化交易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智富通」手机应用程式)认购新股 (「合资格交易」),有关之合资格交易可获豁免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中所列之认购新股申请费(「认购新股优惠」)。
- 认购新股优惠不适用于国际私人配售。
- 合资格客户须根据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先行缴付认购新股申请费,而本行将于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将合资格交易之认购新股申请费款项以现金回赠形式(「手续费回赠」)存入合资格客户之相关港元或人民币结算户口。
- 合资格客户须于本行存入手续费回赠时,必须仍持有相关的证券交易户口及结算户口,否则有关手续费回赠将会被取消。
- 合资格客户需要缴付其他证券买卖服务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证券之交易征费、交易费、印花税、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及股票存入费等(如适用)。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本行证券买卖服务收费表。此外,第三方金融机构/银行可能会就客户的转出股票安排收取费用,有关收费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 于进行新股认购申请时,合资格客户须符合有关认购文件或有关招股说明书之资格及条款。
- 本行投资服务受本行不时发出之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
- 本行保留不时更改、暂停或终止本推广及修订任何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 若此条款及细则的英文与中文版本不一致,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风险声明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部分投资产品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某些投资产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提供及╱或有其限制。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在该产品。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推广资料便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本资料并非投资意见,亦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之要约、要约招揽或建议。
证券买卖
买卖证券很可能会招致损失而不是一定获利。
证券孖展买卖
倘若客户在本行保持一个孖展账户,透过存入抵押品融资作交易的损失风险是重大的。客户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客户存于本行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状况可能令客户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蚀」或「止限」指令。客户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须存入额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须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作出,客户的证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须客户同意。此外,客户对在客户账户中产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项及对客户账户收取的利息,仍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因此应慎重考虑因应客户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有关财务安排是否适合。
人民币之货币风险
人民币现时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和限制 (可能随时受到非提前通知的变化) 。您应事先考虑并了解人民币资金流动性对您造成的影响。如果您将人民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乃按照不同法规下运作, 在不同的独立市场和流动资金池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它们的汇率变动可能会明显地不同。
外汇风险
货币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国际金融及经济条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正常市场力量会受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所干扰。有时汇率及有关的价目会骤升或骤跌。
货币兑换
货币兑换涉及买卖价差。
网上投资买卖服务
由于无法预料的网络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本来并非可靠的通讯媒介,而且透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i)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讯息的传送和接收可能出现故障或被延误,及(ii)指示可能没有被执行或被延误执行,或执行指示所依据的价格与阁下发出指示时的价格不同。网上投资交易系统有其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体和/或软件故障,而且任何该等系统故障可能导致阁下的指令不能按照阁下指示被执行或者完全不能被执行。任何或所有投资产品交易指示的传送有发生中断、失真、遗漏、停顿或被截取以及被误解或任何沟通失误的风险。
网上投资买卖服务责任声明
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规管之持牌银行,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机构(中央编号:AAC155),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受规管活动。本推广资料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发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投资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也不构成任何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投资产品的价格变动。本推广资料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未经证监会或香港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审阅。
沪港通及深港通之风险披露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部分投资产品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某些投资产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提供及╱或有其限制。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在该产品。投资者不应只根据本推广资料便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事先征询独立专业财务、税务及法律顾问意见及细阅有关产品的销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风险因素,确保本身了解有关产品之风险性质。本资料并非投资意见,亦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之要约、要约招揽或建议。
证券买卖
买卖证券很可能会招致损失而不是一定获利。
证券孖展买卖
倘若客户在本行保持一个孖展账户,透过存入抵押品融资作交易的损失风险是重大的。客户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客户存于本行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状况可能令客户不可能行使或有指令,例如「止蚀」或「止限」指令。客户可能收到短期通知,须存入额外孖展或利息付款。倘若所须的孖展或利息付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作出,客户的证券抵押品可被清算而毋须客户同意。此外,客户对在客户账户中产生的任何不足的款项及对客户账户收取的利息,仍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因此应慎重考虑因应客户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有关财务安排是否适合。
人民币之货币风险
人民币现时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和限制 (可能随时受到非提前通知的变化) 。您应事先考虑并了解人民币资金流动性对您造成的影响。如果您将人民币转换为其他货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令您承受损失。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乃按照不同法规下运作, 在不同的独立市场和流动资金池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它们的汇率变动可能会明显地不同。
外汇风险
货币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国际金融及经济条件及政治及自然事件的发生。有时正常市场力量会受中央银行或其他体系所干扰。有时汇率及有关的价目会骤升或骤跌。
货币兑换
货币兑换涉及买卖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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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规管之持牌银行,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机构(中央编号:AAC155),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受规管活动。本推广资料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发布,不应被视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购买任何投资产品的要约、建议或招揽,也不构成任何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投资产品的价格变动。本推广资料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未经证监会或香港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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