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及深港通风险披露

  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投资者赔偿制度于 2020年 1 月 1 日扩展至包括经中华通服务进行的沪股通及深股通交易。

    不受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 (「CSIPF」) 保护

    投资者赔偿基金

    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设立目的是向因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与在香港境内的交易所买卖产品有关的违责事项(例如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盘、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不当行为)而蒙受金钱损失的任何国籍的投资者支付赔偿。

    就沪股通及深股通而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投资者赔偿基金涵盖在认可股票市场(联交所)及认可期货市场(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上买卖的产品。

    因应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增长和发展,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者赔偿制度于2020年1月1日扩展至包括经中华通服务进行的沪股通及深股通交易。由于赔偿制度旨在保障投资者不会因香港的中介人违责而蒙受损失,而沪股通及深股通下的交易必须经香港中介人进行,因此应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者赔偿制度保障。

    有关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进一步资料,可参阅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网站。至于有关香港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机构的资料,则可到证监会网站的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记录册查询。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沪港通机制下的沪股通及深港通机制下的深股通将不受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之保护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用途为「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 对于参与沪股通或深股通的香港投资者而言,由于他们是通过香港本地券商进行沪股通或深股通,该券商并非中国内地证券公司,因此他们在中国内地不受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

  2. 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管制(例如,外汇限制)。客户将资金汇入中国内地或者从中国内地汇出的能力将受到适用法律的限制。无法保证人民币的汇率不会贬值。

    持有除人民币以外的当地货币之香港及海外的客户若投资于人民币产品,由于要将当地货币转换为人民币,便需承受货币风险。 在兑换过程中,客户亦将发生货币兑换费用。 即使人民币资产的价格在客户买入及客户赎回/卖出时保持不变,但如果人民币贬值, 客户亦会在将赎回/卖出所得兑换为本地货币时有所损失。

  3. 额度用尽

    每日额度用完时,会即时暂停相应买盘交易订单,当日不会再次接受买盘订单。已获接受的买盘订单不会因每日额度用尽而受到影响,此外仍将继续接受卖盘订单。

  4. 境外持股限制

    沪港通及深港通机制下证券的交易、取得、处置和持有始终须遵守适用法律,其中包括规定了买入和持有限制的境外持股限制。 此等限度及限制或会透过强制出售或其他方式限制客户购买、认购或持有任何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或者获得关于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任何权益的能力,或者要求客户从总体上或者在某一具体时点降低其在任何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中的持有水平,即使客户个人的持有水平并未超出此等限度或限制。 客户可能因其限度、限制及/ 或强制出售遭受损失。

  5. 交易日

    由于沪港通及深港通只有在两地市场均为交易日、而且两地市场的银行在中华通规则规定的相应款项交收日均开放时才会开放,所以有可能出现中国内地市场为正常交易日、而香港投资者却不能买卖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情况。 客户应注意沪港通及深港通的开放日期,并因应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在沪港通或深港通不交易的期间承担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6. 前端监控对沽出的限制

    对于那些将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存放于券商以外的客户而言, 他们如果需要沽出所持有的某些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必须在不晚于本行不时独自酌情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成功把该等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转至券商账户中。 只有已经交收之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方可在任何沪港通或深港通交易日沽出。

  7. 合资格股票的调出

    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名单可有变化,某些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或会被调出可透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交易的合资格股票范围。 当某一股票由于任何原因被调出可透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交易的合资格股票范围时,该股票只能被卖出而不能被买入。 这对客户的投资组合或策略可能会有影响。 客户应密切关注上交所、深交所和联交所提供及不时更新的合资格股票名单。

  8. 沪股通股票/深股通股票及中华通规则

    中华通规则或会不时修订或变更,且或会受限于上交所及深交所及/或联交所交易规则以及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修订或变更。 适用法律、中华通规则以及有关沪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和沪港通及深港通的任何其他适用有关规定仍在发展过程中,在适用法律、中华通规则和任何其他适用有关规定的范围、适用及解释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包括任何新的税项、费用或征费,以及沪港通条款及条件或深港通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的安排是否为适用法律、中华通规则及/或其他适用有关规定所准许的问题。 上交所及深交所或会要求联交所要求本行向客户发出口头或书面警告,以及不向客户提供沪股通或深股通服务。 上交所或深交所或会被关闭,或者上交所或深交所的交易或会被暂停,无论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 在监管机构厘定此等安排不被准许或者在沪港通或深港通机制、关于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有关规定或可透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交易至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发生任何变化或者沪港通或深港通暂停交易或关闭(无论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的情况下,客户可能遭受损失。 例如,在中华通规则发生某些变化的情况下,客户可能无法取得、处置或持有某种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或其相关权益,而这可能影响客户的投资组合或投资策略, 或者导致客户蒙受损失。 对于上述厘定或变化,或者该等厘定或变化的后果,本行不对客户承担责任。

    此外,客户或会发现其无法进行沪港通条款及条件和深港通条款及条件项下规定的某些类别或类型之交易,例如透过沪港通或深港通进行之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孖展交易、价格高于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价格限额的订单或与因价格限额而被暂停交易之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相关的订单。

    中国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可能不同于联交所挂牌证券所适用的规则及规例。 作为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持有人,与相同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中国内地持有人或者与在联交所挂牌的证券相比,客户可能无法行使同等权利(例如代理表决权)。 此外,亦无法保证香港结算会采取任何行动以执行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相关的任何权利,因此客户亦持有有限追索权。 此外,所有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或须遵守相同的每手交易股数,而买盘均须以每手交易股数为单位,并遵守最大买盘股数。 只有卖盘可进行碎股交易,且以不同的碎股卖盘匹配整手买盘,导致碎股交易的情况常见。 与香港不同,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整手买卖盘和碎股买卖盘均在上交所或深交所的同一平台上匹配,且适用相同的股价。 客户或会发现无法以与取得或处置联交所挂牌证券所采用的相同的程序或操作机制来取得或处置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 客户应阅读、理解并接受所有相关规则及其任何修订,并在需要时寻求独立的专业咨询意见。

    本行、客户、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特别参与者和非结算参与者(如适用)或任何第三方因或就沪股通或深股通、中华通结算服务(定义见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一般规则) 、中华证券通系统(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则和规章) 、联交所/上交所/深交所制定、修订或执行中华通规则/上交所或深交所规则或者联交所/上交所/深交所其于履行监督规管职责功能所采取的任何行动( 包括处理异常交易行为或活动的行动)而直接或间接蒙受的亏损或损失,香港结算、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联交所子公司、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其各自的董事、雇员及代理人概不负责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指令的限制

    就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而言,客户在联交所规则之外亦将受到中华通规则、及上交所或深交所规则下的限制。 因此,不符合中华通规则或上交所规则的客户指令或会被本行拒绝或取消,并可能发生未执行部份或全部指令的情况。 上交所或深交所可能不接受对指令的修订,因此对于有关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指令的任何修改可能需要将待执行的指令取消并提交新指令。 客户在向本行发出指令之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中华通规则,以避免指令被拒绝、取消或不执行的情况。

  10. 披露义务a

    客户或须遵守关于披露在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中所持权益的中国有关规定,并且在有关规定项下可能被禁止取得或处置沪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 例如,在客户在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中所持权益超过中国有关规定所载明之限额的情况下,客户或须向中国监管机构披露客户的数据及其权益持仓情况,并且或会于规定时限或适用法律不时规定时限内被禁止进一步取得或处置此等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或接受从取得、持有或处置其股票收取收益或其他回报。 无法保证客户可获得关于沪股通股票或深股通股票的披露要求和相关交易限制的豁免,并且客户自行负责遵守此等有关规定。 本行并无义务以任何方式厘定任何有关规定下适用于客户的披露义务或交易限制,亦无义务就该等义务或限制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或协助。

  11. 中国结算失责风险

    沪港通或深港通交易面临中国结算(作为中国境内的东道国中央结算对手)失责的风险,虽然此等风险被视为低风险。 在中国结算失责的情况下,香港结算将本着诚信原则透过可以采用的法律渠道以及通过中国结算的清算程序(如适用)寻求从中国结算收回未清偿的股票和钱款。 香港结算将随后按比例将所收回的股票或钱款分配给香港的结算参与人。 在中国结算失责的情况下, 客户或会无法收回其未获清偿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股票和/或钱款。

  12. 有关创业板股份的额外风险

    在中华通规则之规范下, 只有符合中华通规则中所订下的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方可买入创业板股份。 客户须意识到创业板股份交易所牵涉的风险。 创业板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一般都处于发展中的初步阶段, 并只有较小的经营规模, 较短暂的经营历史及较幼嫩的商业模式, 而且表现一般会受更多不确定性及更大波动影响。 因此, 与主板上的上市公司相比,创业板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将较容易受到更大的市场波动及风险及更高的周转比率所影响。 因应该等公司的表现, 其股价可能会经历较大波动。 由于创业板市场暂时较少股份流通, 因此股价可能较容易受操控及在遇上市场投机的情况下较容易经历更大波动。

    在盈利及股本要求两方面,创业板市场的规则及规定较主板市场及中小企业板宽松。 客户应先熟悉创业板市场的规则及规定,才决定投资于创业板股份。 客户应先经过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 创业板市场较高的风险性质及其他特点,意味着此市场较适合专业或其他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

    如客户不理解或不明白此风险披露声明的任何部份或创业板股份交易的性质及其牵涉的风险,客户应寻求独立的专业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