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樂年理財」條款及條件 (「條款及條件」)

本條款及條件適用於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提供的「樂年理財」服務。客戶在申請及使用本行的「樂年理財」服務時,即受本條款及條件所約束。

  1. 「樂年理財」服務之條件
    1. 客戶在本行開立戶口時,可選用「樂年理財」服務。任何包括在「樂年理財」服務內的戶口及由本行提供的服務均受其適用的條款及條件所規限。
    2. 銀行可應客戶的申請,向持有本行指定的港元儲蓄存款戶口(「指定戶口」)的客戶提供「樂年理財」服務,如有關戶口持有人(或如屬聯名戶口,主要戶口持有人)年滿六十歲或以上。
    3. 「樂年理財」服務之指定港元儲蓄存款戶口可以為存摺儲蓄或月結單儲蓄戶口及受制於本行不時制定的“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個人戶口)”。
    4. 本行可在客戶申請「樂年理財」戶口時要求客戶於指定戶口持有不少於最低款額10,000港元或本行不時決定的其他款額。
    5. 本條款及條件之英文本為準據文本,中英文本義若有分歧,須以英文文本為準。
  2. 收費
    1. 客戶須就「樂年理財」服務支付本行由本行決定的費用及其他收費。
    2. 若客戶於本行成為本行的「樂年理財」服務三個月內終止「樂年理財」服務,客戶須繳付150港元之終止服務手續費或其他本行不時決定的費用。
    3. 客戶授權本行可從客戶在本行持有的任何戶口扣除該客戶就「樂年理財」服務須支付的任何費用、收費、及其他到期或應付的金額,包括任何「樂年理財」服務迎新禮品費用(如適用)。
    4. 若客戶的戶口沒有足夠款項支付任何費用、收費及其他到期或應付的金額,在不影響銀行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本行可隨時終止或暫停「樂年理財」服務或任何戶口服務。
  3. 優惠 / 服務折扣
    1. 客戶在本行之存款及投資戶口於每年度12個月每日平均合併結餘達50,000港元或以上可享每年一次一個月港元定期存款額外年利率2%(存款上限為五萬港元)或其他由本行不時提供的週年禮遇。如客戶欲享有港元定期存款額外優惠年利率,客戶須於週年月份內敍做指定個人港元定期存款。
    2. 客戶可享有本行不時決定及提供的禮遇及其他服務、設施或產品之折扣優惠(「優惠」)。本行保留隨時暫停、修訂或終止以上優惠之權利而恕不另行通知。
  4. 修訂及終止
    不論事前已發出通知與否,亦不論事前具有原因與否,本行有權修訂或終止「樂年理財」服務或「樂年理財」服務的任何部份,或修訂有關條款及條件,而不影響客戶因持有任何戶口或服務而享有之權利和承擔的責任(除特別註明外),而該等戶口或服務將繼續由適用的戶口或服務條款及條件所規限。
  5. 責任及賠償
    根據本條款及條件應付本行之任何款項、或因行使本條款及條件下之權利,或執行此等條款及條件而產生的直接或間接之費用及支出,客戶須賠償本行並在本行要求時償付本行。
  6. 法律
    此等條款及條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管限,並據此作法律詮釋。客戶服從香港法院之非專屬性司法權管轄,惟此等條款及條件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轄權之法院中強制執行。
風險披露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的價格波動不定,有時波動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變得一文不值。投資產品並非定期存款之替代品。客戶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應事先徵詢獨立財務顧問意見及細閱有關產品的銷售文件,以確保本身瞭解有關產品之風險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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