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 / 深港通


「滬港通」及「深港通」是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旨在實現兩地投資者直接進入對方市場的目標。


在此計劃中,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可以經「滬股通」或「深股通」買賣合資格之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而內地投資者可以經「港股通」買賣合資格之港股。


本行為客戶提供滬股通及深股通服務。


客戶如欲進行滬股通及深港通買賣,請親臨本行任何一間分行辦理有關手續。滬港通及深港通服務受相關之條款及條件約束。

重要提示: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滬股通/深股通的股票以人民幣計價。如閣下的本土貨幣不是人民幣,閣下需要承受貨幣風險。
由於上海交易所〔「上交所」〕、深圳交易所〔「深交所」〕及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的市場運作及交易機制的差異及滬港通及深港通相關的特點 (例如交易日及每日額度等),閣下於投資前必須了解相關風險。
>如有關額度用盡或有關股票調出合資格股票範圍時,經滬股通或深股通進行的股票交易可受限制或暫停。
與聯交所證券買賣不同,於上交所及深交所內之每手最低交易股數的買賣指示及碎股的買賣指示均會以同一的股價在同一平台上配對。因此,每手最低交易股數的買賣指示有機會與碎股的買賣指示於上交所或深交所配對;但當買賣指示被部份執行時,可能會造成碎股交易。在極端的情況下,當賣盤指示之成交數量十分少而交易金額不足以支付相關費用(例如經紀佣金),客戶亦需承擔全數相關費用。

有關滬股通/深股通的重要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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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股通 深股通
合資格客戶於本行持有證劵現金交易戶口及人民幣結算戶口的個人及機構客戶(不包括內地投資者及中國內地註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合資格股票· 上證180指數的成份股
· 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
· 同時有H股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之所有上交所上市A股
· 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於人民幣60億元的成份股 (創業板只開放給機構專業投資者)
· 同時有H股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之所有深交所上市A股
註: 不包括

1. 被實施風險警示及並非以人民幣買賣的股票

2. 只有機構專業投資者能買賣深交所創業板股票

合資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合資格,但本行並沒有提供有關服務
交易日請瀏覽港交所網頁 (www.hkex.com.hk)查閱交易日
交易時間請瀏覽港交所網頁 (www.hkex.com.hk)查閱交易時間
訂單類別只接受限價訂單
每手單位每手100 股 (必須以整手落買盤)
最大訂單數量100萬股
更改訂單不接受
(客戶只可取消相關買賣盤訂單,當閣下成功取消買賣盤訂單後,閣下可以重新設定新的買賣盤訂單)
即日買賣 不接受
擔保賣空合資格,但本行並沒有提供有關服務
孖展融資及股票借貸
首次公開發售認購不接受
交收週期股票交收:交易日
現金交收:交易日翌日
交收貨幣人民幣
沽空股票不接受
滬股通/深股通的每日額度(於交易時段實時計算)請瀏覽港交所網頁 (www.hkex.com.hk)查閱額度資料
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投資者賠償制度於2020年1月1日擴展至包括經中華通服務進行的滬股通/深股通交易

# 由有關監管當局不時作出更改


註: 有關的監管機構或稅務部門就滬股通/深股通收取的稅項或收費 (包括但不限於經紀佣金及/或本行收取的其他費用)請參考本行最新的證劵買賣服務收費表。

滬股通及深股通的假期安排

請瀏覽港交所網頁 (www.hkex.com.hk)查閱假期安排


滬股通/深股通的惡劣天氣情況安排

請瀏覽港交所網頁 (www.hkex.com.hk)查閱惡劣天氣情況安排

於下列的情況下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會被暫停買入

1.該等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

2.該等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

3.該等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相應的H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

4.深股通股票在納入之後的定期檢討中,被認定市值少於人民幣60億元;

5.境外投資者的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持股比例總和達28%;

6.每日額度餘額降至零或以下;


注意:
透過本行設立交易指示後,本行建議客戶透過不同的途徑 (包括但不限於網上銀行或流動理財等) 不時查詢有關交易指示之最新交易狀況及執行結果。請注意本行收到客戶的交易指示並不代表客戶的交易指示已/將被上交所/深交所接納及/或執行。


價格限制

就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目前實行的價格限制一般為不超過前一日收市價的±10%(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即ST股票及*ST股票)的價格限制為±5%)。任何訂單如價格超出限制範圍將會被上交所或深交所拒絕。滬股通/深股通亦受此條例規範。


買盤價格限制

為防止滬股通/深股通額度被濫用,聯交所已設立買盤訂單的動態價格檢查。買盤輸入價比當前最佳競價(如無當前最佳競價,則為最新成交價;如無當前最佳競價及最新成交價,則為前收市價)低於指定百分比的買盤訂單將被拒絕受理。
在開市集合競價期間,當前競價將被用作價格檢查(如無當前競價,則為前收市價)。深交所的收盤集合競價期間也是使用當前競價(如無當前競價,則為最新成交價)進行價格檢查。動態價格檢查將於整個交易日內全面應用,即由開市集合競價開始前的五分鐘輸入時段直至午市連續競價結束為止(就深交所而言,直至收盤集合競價結束為止)。聯交所初期將動態價格檢查訂為3%,此百分比可按市況不時調整。


境外投資者持股比例的限制

根據現行中國法律,境外投資者買賣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須遵守下列有關境外投資者持股比例之限制。滬股通/深股通亦受此限制:
i. 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的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ii. 單個境外投資者對單個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
一旦上交所/深交所通知聯交所個別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的境外投資者的持股比例總和達28%, 港交所會停止接受該滬股通或深股通股票之買入指示,直至持股比例總和回落至26%; 若持股比例總和超出30%,而有關超出乃由滬股通或深股通之交易引致,港交所會於核實有關交易的相關交易所參與者後,會要求對方按照指引強制沽出已買入之股票。投資者可能因此強制沽出安排而招致損失。


責任披露

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當任何一名投資者持有或控制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達5%時,其須於三個工作日內披露其權益。該投資者不得於該三日內買賣有關上市發行人的股份。就該投資者而言,每當其持股量增加或減少5%,即須於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披露。由披露責任發生當日起至作出披露後兩個工作日內,該投資者不得買賣該上市發行人的股份。若該投資者的持股量變動少於5%,但導致其所持或所控制該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總量低於5%,投資者亦須於三個工作日內披露有關信息。

如投資者對責任披露有疑問,請尋求專業法律及財務意見。

常見問題

滬港通及深港通之風險披露

聲明
上述的資料有可能因為滬港通及深港通相關的規例或要求變更而修改,本行建議閣下不時注意相關規例或要求的最新資料。本文檔的資料並不構成提供買賣任何證券的建議,也不構成任何預測未來可能發生的任何證券的價格變動。以上之資料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香港的任何其他監管機構審閱。

參考資料來源: 香港交易所(滬港通及深港通), 投資者教育中心 (www.hkie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