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按揭计划
有家安老 笑迎退休人生
安老按揭计划是由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营运,旨在让55岁或以上的人士利用他们在香港的住宅物业作为抵押品,以获取安老按揭贷款。
灵活的年金年期
在10年、15年或20年的固定年期内或终身每月收取年金。
一笔过贷款
提取一笔过贷款以满足个人需要。例如:
- 于申请安老按揭贷款时用作现有安老按揭再融资或全数清还借款人用作抵押品之物业的原有按揭 (不适用于以有限公司名义拥有的物业)
- 偿还个人贷款(包括循环贷款或信用卡结欠)
- 为其资助房屋单位补地价
- 支付物业的家居改善 、维修或保养工程开支
- 支付医疗开支(包括香港境外的治疗)
- 办理持久授权书
- 支付购买骨灰龛位及墓地,以及殡葬服务的费用
- 支付遗产规划开支
弹性安排物业出租
在特定情况下,可将抵押物业出租,增加每月收入。
终身安居于原有物业
即使年金年期 (即10年、15年或20年) 已届满,物业业主仍可继续居住在原有物业至百年归老。然而,利息和按揭保费须累计入安老按揭贷款的总结欠。
终身毋须还款
除非安老按揭贷款在特定情况下被终止2,否则借款人终身毋须清还贷款总结欠。
不设提前清还贷款之罚款
可随时全数清还安老按揭贷款以赎回抵押物业而毋须缴交任何罚款。
六个月的冷静期
如于首六个月内不论任何原因终止安老按揭贷款,按揭保费将获全数退还及豁免。然而,借款人仍须清还累计利息、已加借的费用(如有)及终止安老按揭贷款的相关费用。
- 「安老按揭计划」须符合按证保险公司就「安老按揭计划」所不时厘定之资格及要求。有关计划之条款及细则,以按证保险公司之公布及最终批核为准。
- 当安老按揭贷款被终止时,物业业主(或其遗产代理人)可优先全数清还安老按揭贷款以赎回抵押物业,否则贷款机构将出售抵押物业以清还安老按揭贷款。如有差额,将根据与贷款机构的保险安排,由按证 保险公司承担。如有任何余额,贷款机构将退还给物业业主(或其遗产代理人)。
- 如借款人已持有有关物业达1年或以上,以及所有借款人均符合下列条件,借款人便可申请将有关物业出租:(i) 声明已经退休;或 (ii) 因接受长者或医疗护理服务而迁出物业。如借款人的物业为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除了符合上述持有物业的年期外,借款人必须获得有关当局的书面同意。
- 上述浮息按揭计划的每月年金金额是按2023年7月31日的年利率计算(即香港最优惠利率减2.5%),只供参考。浮息息率及香港最优惠利率分别由按证保险公司及按揭证券公司不时厘定。
- 上述定息按揭计划的每月年金金额是按首25年年利率4%及随后年期为香港最优惠利率减2.5%计算,只供参考。定息息率及香港最优惠利率分别由按证保险公司及按揭证券公司不时厘定。
申请奖赏1 (由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
- 合资格客户2于推广期内正式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即可获港币3,000元的贷款申请奖赏。
贷款回赠3,4 (由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
- 合资格客户2于推广期内正式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后续成功提取有关贷款可获港币7,000元贷款回赠。
- 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完成安老按揭计划之合资格的辅导顾问会面辅导,获发辅导证书后,并正式提交安老按揭贷款正式申请及相关文件予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即可获港币3,000元的贷款申请奖赏(「申请奖赏」),申请奖赏会在合资格客户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后3个月内直接志账至客户于本行有效的活期或储蓄账户。
- 本推广适用于 (a) 为55岁或以上(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的业主须为60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及 (b) 现时没有破产或涉及破产呈请或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有关个人自愿安排下的所有债务将于贷款起始日以一笔过贷款全数清还除外)(「合资格客户」)。
- 合资格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获港币7,000元安老按揭贷款回赠(「安老按揭贷款回赠」): (a)本行必须于推广期内收妥有关安老按揭贷款的正式申请及相关文件; (b)其后,该安老按揭贷款的申请成功批核;及 (c)发放首笔每月年金或一笔过贷款款项的六个月内,(i)客户没有就贷款向贷款机构申请退还及豁免按揭保费;及(ii) 没有发生导致退还及豁免按揭保费的到期事件。
- 安老按揭贷款回赠会在符合第3项条件后三个月内直接志账至合资格客户于本行有效的活期或储蓄账户。
*优惠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优惠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
查询热线:3918 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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