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
建行(亞洲)夥拍兩大保險公司
為您提供全方位的財富及健康保障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作為友邦保險 (國際) 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及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委任及授權的保險代理商,代銷不同種類的人壽保險產品,舉例如下:

富衛宣傳短片

AIA宣傳短片

更多富衛人壽保險產品

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非投資相連長期保險的重要注意事項

友邦保險 (國際) 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非投資相連長期保險的重要注意事項

備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請參閱保險計劃所載之具體承保內容、條款及細則及不保事項。

客戶注意事項:
  1. 請注意,以上標有"#"符號的人壽保險計劃是有儲蓄成份。

  2. 部分保費將用作支付保險及相關費用。

  3. 若您不滿意保單,您有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並獲退還已繳的所有保費及保費徵費。您需將由您簽署的書面通知於冷靜期內送達保險公司在香港的總辦事處 (即將保單交付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或將《冷靜期通知書》(說明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 交付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緊接起計的21個曆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冷靜期結束後,若您在期滿前取消保單,預計的總現金價值可能少於您已付的保費總額。

  4. 人壽保險產品不等同定期存款,亦不是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聲明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中介人牌照號碼:FA3132)(「本行」)為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及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富衛人壽」)之委任保險代理機構,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分銷人壽保險產品。相關人壽保險產品為保險公司之產品,而非本行之產品。友邦或富衛人壽為上述人壽保險產品的發行及承保人。友邦及富衛人壽已獲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授權及受其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有關人壽保險產品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詳盡條款、主要風險、細則、不保事項、重要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友邦或富衛人壽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險利益說明及保單文件及條款。友邦及富衛人壽保留根據擬受保人及客戶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人壽保險產品申請的權利。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友邦或富衛人壽與客戶直接解決。此網頁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刊發,內容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在香港境內或境外購買任何保險產品之要約、建議或招攬。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 章)下的保險業(徵費)規例(第41I章)及保險業(徵費)(第41J章)令訂明,由2018年1月1日起,保單持有人須向保險業監管局繳交「保費徵費」,詳情可瀏覽保監局網頁。有關保監局的最新資訊,請瀏覽https://www.ia.org.hk。有關保險投訴局的最新資訊,請瀏覽https://www.icb.org.hk

風險披露

客戶在投保前,應先閱讀相關保險公司繕發的銷售文件,包括產品小冊子、保險利益說明(如適用)及保單文件及條款以了解保險計劃的資料及詳情(包括但不限於詳盡條款、細則、保障範圍、不保事項、收費及產品風險)及考慮該保險產品是否切合個人需要。保單持有人須承受相關保險公司的信貸風險。

就人壽保險而言,保險計劃有機會包含儲蓄成分。部分保費將用作支付保險及相關費用。若客戶並非完全滿意保單,客戶有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並獲退還已繳的相關保費及保費徵費。為行使該權利,相關保險公司的香港總辦事處須於冷靜期內(即是將保單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後,或將《冷靜期通知書》(說明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及「冷靜期」的屆滿日)交付予保單持有人或其指定代表後,緊接起計的21 個曆日內,以較先者為準) 收到由客戶簽署的取消保單通知書。冷靜期結束後,若客戶在保單期滿前取消保單,其退保價值可能少於客戶已付的保費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