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客服条款及条件

    重要通知:

    智能客服是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或「我们」,包括本行的承继人、受让人、受让方及从前述任何一方取得所有权之任何人)提供之自动化服务及渠道。

    透过智能客服提供之所有资讯仅旨在对一般査询作出回应。请注意,智能客服项下所提供之资讯不构成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的要约,亦不构成由本行提供之任何意见,亦不应将其视为该等意见予以依赖。

    智能客服的某些功能仅在本行客户登入本行系统后方可供该等客户使用。尤其是,您需登入您的网上银行户口,方可就您在本行的户口及透过本行进行之交易使用智能客服项下的特定功能。

    在使用智能客服之前,请仔细阅读智能客服条款及条件(「条款及条件」)以及本行的使用条款及私隐声明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客户通告

    透过继续使用智能客服,您即同意条款及条件。条款及条件构成您与本行之间关于使用智能客服之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条款及条件与下列文件(该等文件应与条款及条件一并阅读并经提述而被纳入條款及條件內)共同构成条款及条件的主体部分并适用于智能客服:

    如果条款及条件和任何一般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就该等冲突而言,涉及智能客服时应以条款及条件为准。

    我们有全权酌情权,可不时决定修订、修改或替换条款及条件和一般条款(如适用)及/或引入额外条款及条件。如果您在任何修订后继续使用智能客服,您将被视为已接受修订后之条款及条件或一般条款(如适用)。如果您不同意任何该等修订,您应停止使用智能客服。

  1. 提供智能客服
    1. 1.1您必须在使用智能客服前仔细阅读本条款及条件。透过使用任何服务,您将被视为已接受本条款及条件和一般条款并受其约束,并被视为已承认您理解智能客服的固有风险。
    2. 1.2智能客服是本行的自动化服务,旨在就本行产品及服务、您在本行所开立之户口的资讯所提出之一般性查询予以回应,并支持您的银行交易指令。透过智能客服所提供之服务及功能的范围,以及智能客服的服务对象均将由我们不时全权酌情决定并予以变更。智能客服以及透过智能客服提及之任何产品或服务,受限于适用法律、法规及条例,仅提供给该等法律、法规及条例允许之人及仅在该等法律、法规及条例允许之司法管辖区予以提供。智能客服及内容不拟由位于或居住于任何限制访问或使用该等服务及内容之司法管辖区内的任何人访问或使用。
    3. 1.3智能客服透过下列渠道(「相关渠道」)提供,可由本行不时全权酌情决定予以变更:
      1. a.建行(港澳)手机应用程序(「手机个人银行渠道」);
      2. b.本行的网上个人银行及私人银行渠道(「网上个人银行私人银行渠道」);
      3. c.本行的网上企业银行渠道(「网上企业银行渠道」);
      4. d.本行的微信公众号(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ID:ccbasiahk)(微信提供的微信平台称为「微信公众号平台」);
      5. e.本行网站 (https://www.asia.ccb.com);及
      6. f.本行不时批准的其他渠道。
    4. 1.4透过不同的相关渠道所提供之功能包括就我们的产品及服务进行一般性查询,但不包括针对特定户口或交易的任何功能。透过不同的相关渠道所提供之功能可由本行不时全权酌情决定予以变更。
    5. 1.5所有相关渠道的智能客服均支持英语、繁体中文和简体中文文本输入。语言及输入机制均可由本行不时决定予以变更。
    6. 1.6本行向您授予一项限个人使用、有限、非专用、可撤销、不可转让及不可分许可的特许,允许您依照本条款及条件使用智能客服。本行可能会基于第三方特许提供智能客服某些部分及功能,就该等部分及功能的使用,您应遵守本行不时通知的任何额外条款及限制。
    7. 1.7您承认并同意,透过智能客服提供之内容不是、且不得被视为是有关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任何要约、招徕或推荐;不是、亦不拟作为任何性质之任何投资意见或其他意见,亦不得视为该等意见予以依赖。
    8. 1.8您承认,透过智能客服提供之资讯可能未经本行调查、核实、监控或认可。本行并不保证任何该等资讯是准确、可靠、及时、完整或正确排序的,亦不对由于该等资讯不准确、存在遗漏或不完整而产生之损失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论该等资讯是由我们还是由任何第三方提供。尤其是,您承认并同意,本行不对由第三方提供或来自第三方之任何资讯(包括透过智能客服超链接访问之资讯)负责或承担责任,且您应负责在访问或使用任何第三方网站及第三方资讯或服务之前进行您视为适当之查询及调查。
  2. 智能客服的使用
    1. 2.1您无需向本行提供任何个人资讯或户口资讯即有可能进入和使用智能客服。通过智能客服提供之功能属于一般性质,与您、您的户口或您的交易均无关系。本行提醒您,在访问智能客服时应保证任何用户名、密码、安全代码或其他个人户口资讯的安全并为之保密,并且不要泄漏任何该等资讯。
    2. 2.2您理解、同意并承诺:
      1. a.您独自为您使用智能客服及您透过智能客服提供之任何资讯、内容或材料承担责任,而本行不就您的作为或不作为对您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2. b.您仅可将智能客服及智能客服提供之任何资讯、内容或材料用于本条款及条件下明确允许之目的,且必须完全遵守本条款及条件、一般条款及本行不时提供之任何其他条款及条件;
      3. c.您必须遵守适用于智能客服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条例以及用户指南、政策及程序; 且您不得以违反本条款及条件的任何方式或欺诈或恶意方式使用智能客服;
      4. d.智能客服仅供您本人作个人使用,且您不得代表第三方使用智能客服。您不得将智能客服用于任何商业、业务或转售用途;
      5. e.有关您对于智能客服的访问或使用,您不得违反、侵犯或违背或者威胁违反、侵犯或违背我们的权利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6. f.您不得以可能对本行、本行关联方或第三方特许方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之方式使用智能客服;
      7. g.您不得以任何可能导致损坏、失灵、超载、损害、泄露或以其他方式破坏智能客服的任何部分或任何相关资料、软件、网站、手机应用程序、设备、系统、服务器及网络,或其他用户及第三方的任何相关资料、软件、网站、手机应用程序、设备、系统、服务器及网络之方式使用智能客服,或开展可能会造成前述后果之任何活动;
      8. h.您不得上传、提交、发布或传输任何资料、资讯或材料而该等资料、资讯或材料包含可能会损坏智能客服或任何相关资料、软件、网站、手机应用程序、设备、系统、服务器及网络或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病毒、木马、蠕虫、定时炸弹、击键记录程序、间谍软件、广告软件或任何其他有害程序或电脑代码;
      9. i.您不得利用智能客服发送、传送或上传任何具有骚扰性、冒犯性、欺骗性、辱骂性、威胁性、猥亵性、诽谤性、淫秽性或恐吓性的任何资讯、内容或材料,或开展具有任何该等性质的任何活动,亦不得利用智能客服发送任何非应邀的通讯、促销、广告或垃圾邮件;
      10. j.您不得从或透过智能客服或任何相关系统、服务器及网络获取任何资讯或资料,亦不得试图破译在智能客服、系统、服务器及网络之间进行的任何传输;
      11. k.您不得且不得允许任何其他人对智能客服的任何部分或任何相关资料、软件、网站、手机应用程序、设备、系统、服务器及网络进行篡改、修改、反编译、逆向工程或其他方式的更改,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智能客服的任何部分或任何相关资料、软件、网站、手机应用程序、设备、系统、服务器及网络;
      12. l.您不得修改、复制、出售或转售、分发、发布或重新发布智能客服或智能客服的任何资讯、内容、材料及作品,或从中创作衍生作品;
      13. m.您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用于访问智能客服的任何电脑、流动设备或其他电子设备免受病毒或恶意软件的侵害,并且您承认,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本行不对您因使用智能客服过程中的任何电脑病毒、木马、蠕虫、软件炸弹、恶意软件或任何其他程序所引致之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及
      14. n.本行可能会提供由本集团或关联公司提供之网站及超链接的链接,而使用该等网站及超链接的条款及条件可能与本行的使用条款及条件有所不同,您在进入、访问或使用该等网站及超链接前必须仔细阅读及理解该等条款及条件。无论是基于合约、侵权或其他原因,本行对您或任何其他人依赖透过智能客服提供或供给之任何评论、资讯或其他资料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不影响本行在本条款及条件第9条项下之权利的同时,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本行合理地认为您已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行可终止您对智能客服之使用。
    3. 2.3在不影响本条款及条件中其他条款的同时,您理解并同意本行可全权酌情决定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您而做出下列任何一项:
      1. a.出于任何原因修改、暂停或终止智能客服或智能客服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b.修改或变更智能客服或智能客服的任何部分;或
      3. c.在必要时中断智能客服或智能客服任何部分的运行,以便进行例行或非例行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
    4. 2.4您理解并同意本行可能会不时对智能客服进行更新,智能客服必须在安装该等更新后才能正常运行。您承认,您将独自负责更新您的电脑、流动设备或其他电子设备及/或访问或下载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的最新更新版本以访问智能客服。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对于您因未采取上述行动而无法访问智能客服所造成之任何损失或损害,本行概不负责。
  3. 私隐权
    1. 3.1本行认可重视您的私隐权之重要性。本行的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客户通告(该通告可不时增补及修订)(「私隐权通告」)中载明了本行如何收集、使用、分享及保护提供予本行之任何资料中有关您的个人资料,以及您就您的个人资料所拥有之选择权及查阅权的相关资讯。透过使用智能客服,您将受到该等条款之约束。尤其是,您承认本行将根据私隐权通告向我们的关联方及第三方服务供货商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2. 3.2在不限制私隐权通告的一般性的同时,本行将记录并分析您透过智能客服与本行进行互动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语音、文字及文件)。该等资料可为提供服务、提高服务的准确性及质素以及私隐权通告中规定的其他目的而被使用、保留、披露、转移及访问。
    3. 3.3本行在透过智能客服与您互动时,不会完整披露或要求您完整披露任何敏感的个人或户口资讯。在使用智能客服时,您应避免披露个人或户口资讯,除非您正在査询您的户口或交易且本行要求您提供部分资讯以供核实。
    4. 3.4本行可使用cookie等技术来监控及分析您透过智能客服所提供之资讯以及进行之通讯,并且本行可以将该等资讯及内容用于智能客服培训或增强之目的,或用于本行提供产品或服务之目的。智能客服可能会向您发送推送通知。您承认并同意,就前述目的而言,本行可收集、传送、储存及使用资料,但该资料之格式并不允许与任何特定个人直接产生联系。该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您的电脑及/或设备相关之技术资讯,例如IP地址、唯一设备识别号及设备类型、与您的电脑及/或设备上所用之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相关之资讯以及其他非个人资讯。如果您不希望收到来自智能客服的推送通知,您应调整您电子设备中的设置。
    5. 3.5出于质素及验证目的,本行可将本行透过智能客服从您获得之资讯及资料(包括与智能客服的所有通讯记录)保留7年或本行不时决定之其他期限。本行保留个人资料的时间将不超过为实现该等资料之使用目的(包括任何直接相关目的)所需的时间。
    6. 3.6本行可能会在您使用智能客服期间收集及处理您的地理位置资料。该等资料将用于根据您的当前位置调整我们的服务,并用于回答您对智能客服所进行之査询。
  4. 安全
    1. 4.1您将独自负责您的电脑、流动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安全,并且您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您的设备遭受任何未经授权或欺诈性的使用。
    2. 4.2您必须保证任何用户名、密码及安全代码的安全并为之保密,且必须遵守一般条款之相关规定。
    3. 4.3您必须在收到关于您的用户名、密码及/或安全代码遗失、被盗、泄露或未经您授权而被访问或使用的任何通知或怀疑存在前述任何情形后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本行。
    4. 4.4您将独自负责确保为您用于访问智能客服的流动设备、电脑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提供充分保护及备份资料,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扫描电脑病毒或其他破坏性内容,并负责预防(并保证及确保预防)任何电脑病毒或其他破坏性内容传输至您的流动设备、电脑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
    5. 4.5透过使用智能客服,您承认并同意互联网传输从来不是完全私密或安全的。您理解,您使用智能客服所收到之任何讯息或资讯均可能被其他人读取或截获,即使有特别通知表明某一特定传输已被加密。
    6. 4.6您应独自负责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包括一般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所规定之措施),并应对因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而造成之任何损失负责。
    7. 4.7您应警惕虚假或欺诈性的语音消息、电邮、简讯、微信、手机银行推送通知或任何其他声称来自本行的通讯。我们建议您不要透过未经本行授权的任何电邮、简讯、二维码、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平台或任何第三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中的超链接访问本行的网站、网络银行、手机银行或手机应用程序。如有疑问,请不要按照可疑页面的指示进行操作或输入任何资料。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密码。我们亦建议您不要向任何可疑第三方透露任何个人资讯。如果您担心您可能已向任何可疑第三方泄露您的个人资讯,请立即与本行联系。
  5. 知识产权
    1. 5.1您理解并同意智能客服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智能客服的「外观和感觉 」、配置和外观、用于运行智能客服图标的任何电脑代码、图形用户界面、应用程序设计界面、智能客服上所发布之文字及任何其他材料)均是本行、本行关联方或本行第三方特许方的唯一及专用财产,仅向您授予一项有限的、可撤销、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的全球性特许,允许您仅将该等知识产权用于使用智能客服之目的。
    2. 5.2透过在智能客服中上传、提交、发布或传输资料、资讯及材料,您同意授予本行一项全球性、永久、不可撤销、非专用、免特许使用费且可分许可的特许,允许本行以任何媒介、技术或格式使用、拷贝、复制、处理、改编、发布、翻译、传输、托管及传播您的内容或从该等内容创作衍生作品。
  6. 微信公众号平台
    1. 6.1为了透过微信公众号平台使用[第1.4条所述]智能客服功能,您应(i)维持一个有效的微信账号;及(ii)关注本行的微信公众号户口(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ID:ccbasiahk)。

      透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供的智能客服称为「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
    2. 6.2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不属于电子银行服务。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功能仅限于对本行产品及服务进行一般性査询。除非本行另行同意,否则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不接受您就您的户口及交易所作出之任何指令,亦不处理或执行任何特定交易査询或其他户口或交易的相关事宜。在使用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时,您应避免泄露任何个人或户口资讯。
    3. 6.3您理解并同意:
      1. a.微信公众号平台由微信(非本行)提供,本行不能亦不就微信平台的功能、质素、安全性或适用性作出任何形式的任何陈述、担保、保证或同意;
      2. b.微信账号(包括您的微信账号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使用受限于微信的具体条款及条件(包括微信私隐政策及微信可接受使用政策),且您有责任审阅及接受微信的条款及条件,这将在您和微信之间建立直接的合约关系。本行不是您与微信之间安排的一方;
      3. c.微信以及任何支持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第三方所施加之条款及条件亦适用于您对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的使用。您同意受该等条款及条件的约束,并且您同意,就您对微信或任何第三方所施加之条款及条件的任何违反,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独自负责遵守该等条款及条件,而本行没有责任通知您微信或任何第三方所不时施加之适用条款及条件(包括对该等条款及条件的任何变更或修订);
      4. d.微信及任何支持微信公众号平台之第三方均不是本行的代理人或代表。本行与微信或任何支持微信公众号平台之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合伙、合资或其他关系。对于或与您因微信或任何支持微信公众号平台之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有关而可能遭受或招致之任何性质的诉讼、申索、损失、损害或责任,本行概不负责;
      5. e.您访问及使用透过微信渠道提供之智能客服的风险完全由您自行承担。本行不能保证不会出现任何中断、延迟或缺漏,或不会因微信而导致任何个人资讯泄露、交易失败或资讯错误;
      6. f.您将独自负责微信可能收取之任何费用或收费;及
      7. g.对于微信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系统故障或运行问题),本行不予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陈述及保证
    1. 7.1在提供智能客服时,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本行拒绝对智能客服的准确性、完整性、质素、及时性、安全性、可靠性或有效性,或智能客服的任何内容、服务或特征作出任何及所有陈述及保证,并且,本行亦不陈述并不保证,您在使用智能客服过程中智能客服的运行或功能将是无错误、不间断、安全、没有任何病毒或缺陷,或者任何缺陷均将得到纠正。本行不保证任何特定的电脑、流动设备或其他设备将与智能客服兼容,并且您承认您将独自负责确保您的电脑、流动设备或其他设备符合本行所规定之最低要求。
    2. 7.2您使用智能客服的风险完全由您自行承担。您理解并同意智能客服是在「按现状」及「可用」的基础上提供给您。您理解并同意,由于您使用智能客服而对您的电脑、系统或软件所造成之任何损坏(包括病毒、错误、污染及未经授权的访问)或资料丢失,由您独自承担责任。
    3. 7.3您理解并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本行拒绝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条件及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智能客服之可商售性、适用性及不侵权性之任何条件及保证。您理解并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本行不对任何第三方与您使用智能客服有关之作为、不作为及行为承担任何及所有责任。
  8. 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
    1. 8.1本行将依据不时适用于本行之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指引、通告、操守守则及市场通行惯例,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本行与智能客服相关之系统配有充分的安全设计,并对系统运行时的风险加以控制及管理。
    2. 8.2您承认,智能客服可能并非时刻可用,且还可能会发生中断、硬件或软件故障、错误、传输中断、因互联网流量导致传输延迟或因互联网公共性质、系统故障或升级或维护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资料传输错误(并可能因前述任何情形而遭受资讯处理及/或传输失败或延迟)。本行对因资讯传输失败、不准确或不及时而引致之任何后果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 8.3您同意不于任何被破解的设备(例如「越狱」(iOS)或「rooted」(安卓))使用智能客服。如果您试图在该等设备上使用智能客服,本行将不对您所遭受之任何问题或损失承担责任。
    4. 8.4本行并不陈述或保证在您使用智能客服期间,病毒或其他破坏性内容不会被传播,或者您的流动设备、电脑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不会遭到损坏。
    5. 8.5您理解并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
      1. a.除非本行存在疏忽或故意违约,否则本行不就您因智能客服而发生或与智能客服相关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遭受或招致之任何申索、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1. i.智能客服的任何崩溃、故障、缺漏、中断、遗漏、误差、不执行、错误、延迟、缩减或停机时间或者智能客服不可用或受到限制、暂停、终止或停止运行;
        2. ii.您未按本条款及条件履行您的责任;
        3. iii.因智能客服发生错误、故障或运行问题而导致之任何不准确或不完整资料、或者资料损坏、拦截、删除或损失;
        4. iv.您的资料、软件、流动或电脑设备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因智能客服而发生或与智能客服相关之任何损害或损失;
        5. v.微信或其代表或关联方的任何故障、错误、作为或不作为;及/或
        6. vi.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智能客服或者任何机器、智能客服、网站、手机应用程序、互联网、电脑系统、资料处理系统或传输链接的任何错误、不足或故障或任何劳资纠纷或任何其他不受本行或本行代理人或外判商控制的因素而导致之任何利润或机会损失或任何其他后果性或间接性损失或责任,无论是由于疏忽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2. b.您应独自对违反本条款及条件项下任何义务之情形承担责任,并同意就他人有关您违反本条款及条件项下的义务、对智能客服的任何不当使用、或者您在使用智能客服过程中之任何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而对本行提出或本行因前述情形而发生之任何类型的一切诉讼、责任、申索、要求、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开支及税款,对本行、本行高级职员、雇员及本行指定之任何其他人进行辩护、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9. 服务之可用性及终止
    1. 9.1若本行合理决定您于任何时候违反了本条款及条件之任何承诺或规定或任何其他相关条款和条件及协议,或者您因任何原因不再有资格使用或访问智能客服,则本行有权立即终止或暂停您使用智能客服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2. 9.2本行可随时自行酌情决定终止或暂停全部或部分之智能客服,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提供理由。本行可自行酌情决定(在本行认为适当的情形下)您是否有资格使用智能客服。
    3. 9.3在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本行对您遭受的、与智能客服出于任何原因的任何自愿或非自愿暂停或终止有关而导致或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承担责任。
    4. 9.4本条款及条件的终止或到期不影响在本条款及条件终止或到期之前已产生的任何实际或或有负债或索偿。
  10. 一般规定
    1. 10.1 我们可不时自行酌情修订、修改或替换本条款及条件以及一般条款(如适用)并/或引入其他条款及条件。您若在任何修订后继续使用智能客服,您将被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本条款及条件或一般条款(如适用)。您若不同意任何此类修订,您应当停止使用智能客服。
    2. 10.2 未经本行行使自行酌情权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让与、转让或外判您在本条款及条件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及/或义务。本行可让与、转让或外判本行在本条款及条件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及/或义务,无需经您事先书面同意。
    3. 10.3 若本条款及条件与任何一般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在涉及到智能客服的情况下,就该冲突之处而言将以本条款及条件为准。
    4. 10.4 本条款及条件载有您与本行就本条款及条件有关的事项达成之全部协议及理解。除本条款及条件中明确提及之外,您达成本条款及条件并未依赖于本行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5. 10.5 本条款及条件之每一项规定均可加以分割并且独立于其他规定,若任何一项或多项该等规定于任何时候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其余规定之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6. 10.6 本行的任何作为,延迟或不作为概不影响本行在本条款及条件下的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或对该等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的任何进一步或另行行使。本行在本条款及条件下的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7. 10.7 除您及本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在《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均不享有执行本条款及条件之任何规定或从该等规定中受益之任何权利。特此明确排除《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之适用性。
    8. 10.8 若本条款及条件的中英文本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差异,应以英文文本为准。
    9. 10.9 本条款及条件应受香港法例管辖及依其解释,而您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10. 10.10 第6.3(g)条、第8条、第9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条规定的义务在本条款及条件终止后继续有效,并应在本条款及条件到期或终止后保持完整效力及作用。